試婚有個前提

來源: Bluebell 2013-06-28 21:24:1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57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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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愛為基礎,以婚姻為目的。婚前同居不是為了玩玩或者試試,至少我不認同那樣的行為。但匆匆可能是因為在美國上的大學,不了解國內的情況。我們政治課老師是陸麗娜,陸定一的女兒,她有次講課講到年輕人日益普遍的婚前性行為時,說,因為古代女子10+初潮懷春,二八妙齡,就是16歲即可出嫁,生理需求剛剛開始就能夠被滿足。但現在,尤其是北京地區的高校,那時候普遍的規定是女生25男生28,從初潮到合法性中間有漫長的近10年時間,這個是非常違背人性的本能需求的。所以,婚前性就被引起重視了,所以後來各高校才取消了結婚年齡的限製,按國家法定年齡走了。婚前性並不丟人,重要的是跟誰,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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