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女人經過我的酥油茶店的時候,我正在門口打盹。
酥油茶這個東西,喜歡的人很喜歡,不喜歡的人很不喜歡。所以喜歡的人趨之若鶩,不喜歡的人掩鼻奔逃。
那個女人沒有掩鼻奔逃,也沒有趨之若鶩,她隻是經過了我的酥油茶店。
如果不是她旁邊的小男孩絆到了我伸出去的腿,差點絆倒,她就會從我的店門口走過去了,像許多從我店門口走過的人一樣。
我在店門口打盹時總愛伸長腿,已經有很多人抱怨過。要知道,麗江的街本來就不寬,我的腿也不短。
可我還是改不了這個毛病。再說我根本就不認為這是個毛病。我在我自己的店門口打盹,伸的是我自己的腿,關別人什麽事?別人絆到我的腿,是他們自己走路不長眼睛。這些外地人,烏泱泱跑到我們這裏來,走我們的路,絆我們的腿,還有理了麽?
那小男孩絆到我的腿時,我第一反應是跳起來揍他屁股兩巴掌。
可是我突然看見了他腰間掛著的一把短刀。於是我舉起來的手停在了半空。
那是我的短刀。我比現在年輕很多歲的時候,把它送給了一個我愛過的姑娘。
我抬起頭來,就看到了那個姑娘。她燙了頭發,化了妝,臉上多了皺紋和脂粉,可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她。
一切頓時都回來了,那些人,那些事,那些飯盒,那輛自行車,那個小枕頭。
我笑了。我的臉上也多了皺紋,可是我的牙一定還像當年那麽白。
我說:
林卡,你好。還記得我嗎?我是苗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