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些性格習慣很難改變。加上多年的冷戰或吵架早已令雙方心裏積怨頗深,談愛情已是奢求。他們近二十年的婚姻爭吵的幾乎總是為了同一個原因。事已至此,如果從純理性的角度來說就該離了給雙方自由。但是不離婚的理由有很多:
1. 為了尚未成年的孩子有一個看似完整的家
2. 他們的婚姻沒有小三,所以並不急著離了投入另一個人的懷抱。
3. 最重要的是離了之後可能要在漫漫的人生長路上孤獨地前進,直至遇見另一個可信賴的人。
#1隨著時間的推移就變得不那麽重要了,因為孩子大了就漸漸能理解媽媽的痛苦。#2隻是不願改變現狀,倒不是一個很重要的理由。#3才是關鍵。離與不離就取決於朋友心裏的那杆秤:是繼續忍耐並盡力讓自已活得快樂些還是勇敢地邁出那一步。這個天平的砝碼隻有當事人自己才清楚。作為朋友,我隻能傾聽,並讓她選擇the lesser of the evil.很無奈,但是這事旁人除了lend your ears,其他的真幫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