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兩個例子吧。
例一:她和他高中同學開始戀愛,雙方各自是對方的唯一(婚前)和初戀,戀愛八年,一直到結婚才把自己完整交給對方。戀愛期間她來美國讀研究生,研究生畢業以後回去結的婚。是我所有朋友當中最“童話”的一個。結婚三四年沒有孩子,期間她一直往返中美尋找方向,他的專業來美沒有發展。幾年前她打電話給我,幽幽地說,“他出事了......”結果是她原諒了他,生孩子,現在正常過日子。
例二:她和他,結婚以後她去澳洲發展,比他有能力比他掙錢多,愛他愛的很。他出軌,被她發現,請求原諒,看在孩子的份上,加上不想輸給三的心理,她原諒了他。但是心徹底死了,對他已無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