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說的騷擾行為,我倒可以理解

本帖於 2013-01-17 11:55:5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羅曼 編輯
回答: 我隻是盡量用客觀的方式來看而已苗盼盼2013-01-15 14:29:39

他跟蹤他以為仍將是他妻的前妻隻是為了調查了解.

在完全了解真相之前,他有理由這麽做.

這也並不違法,除非這個女人申請保護令叫他必須避讓.

殺人念頭轉瞬即逝,說明他有血性,還有理智.

殺人念頭沒有實施就不違法.

其實我都沒看出他有過那個念頭.

所有跟帖: 

嗯,你等我再去看看原文,再來討論。 -苗盼盼- 給 苗盼盼 發送悄悄話 苗盼盼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5/2013 postreply 14:39:52

他那樣真的不構成騷擾嗎?從法律上來說。 -苗盼盼- 給 苗盼盼 發送悄悄話 苗盼盼 的博客首頁 (216 bytes) () 01/15/2013 postreply 14:47:48

我覺得肯定不構成騷擾. 我隔壁的隔壁的對門就是個律師. 改天我問問看. -美國共產黨總書記- 給 美國共產黨總書記 發送悄悄話 美國共產黨總書記 的博客首頁 (55 bytes) () 01/15/2013 postreply 14:53:42

提個醒。 -箋無色- 給 箋無色 發送悄悄話 箋無色 的博客首頁 (43 bytes) () 01/15/2013 postreply 16: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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