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兄雅號,biewenwoshishui,好吧,不問。
別兄既然瞧得起我,給我寫信,我自然是要回的。雖說在那篇≪別問我是誰≫的貼子中,我已經把話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無奈旁觀者清,當局者迷。別兄說我是急性子,誠然,我就喜歡一日千裏,將一個人的一生硬塞進一頁紙中。因為在我看來,無非黃粱一夢。但是今天,我準備靜下心來,跟你細細地說,慢慢地掰。
我本來是一隻狐。這沒什麽奇怪的,莊子還是一隻蝶。據說凡是妖精都想修成人,我功力不夠,隻在草窠子裏蹦跳。有一天,從一個人屋裏傳來歌聲:“紅塵多可笑,癡情最無聊,目空一切也好……”我覺得怎麽這麽好聽呢,可是,憑著一隻狐的腦子,要記住歌詞也很難。我於是常常竄到門口去聽,見到一個書生模樣的人,便是轉世後的別兄你。
你當然不知道這一切,你本來就是一個人,怎麽會了解狐的世界?我大哥寫了≪狐說≫,警告我,人沒有一個好東西,你是一定會被出賣的。當年白娘子被法海收了,是許仙到處集資修塔把她鎮住。說什麽千年等一回,那都是癡心妄想,一廂情願,自欺欺人。人性殘忍,不是我們妖精解得透的。到頭來,你毀了道行,誰會去解救你,還不是活活受死。可是我也知道,塵世中,本來就有各色的妖精,修煉!我為什麽不能走一遭?
人說,想要別人愛你,你必須可愛才行。我拚命修煉,我在黑暗中躑躅獨行,我經曆煉獄之苦,九死一生,脫胎換骨,改頭換麵,終於修成正果,幻化人形,也可以道貌岸然混跡集市了。我做了你萬千粉堆中的一顆塵埃。寫字,我已經修煉了,因為我大哥告訴我,在這片世上混,這是必殺技,保命出名都靠這一招,還可以桃花朵朵開。老實說,我對桃花沒什麽興趣,我要是喜歡桃花,我不如還做一隻狐,在花樹下奔跑歇息。我想要找那首歌。
我大哥說的一點都不錯,我寫字,居然讓你知道了我的名字,還說要做我的粉,多麽荒唐可笑。我自然認得你,你卻如何認得我?那隻曾經守住你門口的狐?你營造出一種氣氛,絕塵而去,你不知道我是那隻狐。可是你送給了我那首歌。
下一回你再喝孟婆湯的時候,別忘了在口袋裏揣一張字條,寫上眉子,眉子,還有,我姓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