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前一篇是給大家開心一刻看的,那麽現在我倒是希望在開心之餘,能多一份深思。從別人眼裏看到的自己雖然不一定就是自己,但總有教益。
其實李敖論男人或者女人,我覺得並沒有必要把性別概念定得這麽清晰,他隻是在說一些人類的共同的劣根性,隻是某些劣根性在不同的性別上表現方式不同,強弱不同罷了。正因為如此,我們才在感受到他的偏激的同時,又似乎有一些讚同。所以說,李敖是狡猾加聰明的。
李敖說:女人的強的記憶力通常配上弱的理解力。這個我未見得讚同,對我自己而言,我不覺得自己記憶力超強。但他說:她們隻記得對她們有利的事情,哪怕是一根別針大小的事情,隻要她覺得有記得的必要,她就會牢記在心,在恰當的時刻毫不費力地順手拈來,用做攻擊的把柄、要脅的武器或埋怨的理由,至於那些令她不快的事和那些她想忘掉的事,她早就忘得一幹二淨了!
關於這種說法,我是相信的,也是同意的。不光是同意,我還覺得這種高屋建瓴的觀點很具有普遍性,不應該隻在女人身上適用,隻是女人相對更容易感情用事,顯得不講道理,比較容易被人抓到把柄。然而,人都是如此,他們的記憶力是有選擇性的,他們都能記住自己想要記住的東西,而且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東西。所以,記憶力是個很有個性的名詞,同一樣事情,在兩個人的記憶裏,肯定模樣長得不一樣。
他的另一個觀點:女人是否對得起別人,女人自己的心裏是清楚的,當她發現她有負於人的時候,良心會使她感到不安,於是她便想了一個好辦法:首先,她先追憶一兩件你對不起她的小事情,然後她把這些小事情加入酵素,而使它們逐漸膨脹起來,直到最後擴大而與她對不起你的事相當甚至超過的時候,她便心安理得地把她自己開脫了!因此在女人的口中,我們永遠可以得到兩個結論:
一、 她永遠理直氣壯,從不負人;
二、 男人永遠理屈辭窮,對不起她。
我隻能默然,事情差不多大抵如此,但如前所述,並不是女人所獨有。至於說為什麽在女人身上表現得比較典型,我還是要不講道理地為女人狡辯一下:在男女的口角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情況下是女人占上風,男人不是被逗得反怒為笑,就是被氣得啞口無言。在某些問題上,女人並不像男人那樣認真嚴謹,她們說話大多不太考慮複雜的邏輯關係,所以她們可以毫不內疚地不講道理,因而口才奇佳,男人隻好甘拜下風。但口角不能說明什麽問題,關鍵是看結果,女人說得多,做得少,特別是會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件,女人一般就是口頭胡說一下,譬如離婚這事兒,女人口角嘴巴上叫嚷離婚的時候,百分之八九十並不想把離婚付諸實施。男人是不說,隻做,事先連個警告都沒有。等事件發生了,他還會振振有詞,得意洋洋地說:I told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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