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開始於16歲,高中開學的第一周,我就被他吸引了。後來被安排做了同桌,永遠記得那天早上一進教室,就看到黑板上的座位排名,當時我高興得差點蹦了起來。 兩情相悅,順利勾搭到一起了。後來我問他,你怎麽知道我喜歡你,他說,你那兩眼睛看我都賊亮賊亮的,我能沒知覺嗎。7,簡直把我說成了個女色鬼。青梅竹馬,一起長大,一起上了大學。又一起畢業。一起出國。。。。然後分手。具體說來應該算他甩了我,當時我雖然感到兩人感情出了問題,但絕對沒有考慮會有分手一天。在一起10年,對他的感情已經成了一種習慣,就和我要呼吸喝水吃飯一樣。在美國的時候,因為學校不同,我們在不同的城市。所以分手後,我問他,你有什麽要從我這裏拿走的嗎?我們有好幾大本相冊。他說,沒有,我說那照片呢。那時候真傻,他人都不要了,還要照片幹什麽。他說什麽都不要。並且還給了我一條金項鏈。那是出國前,我媽給他的。因為很沉,我們開玩笑叫它栓狗鏈,我媽說,你們如果在美國混不下去了,就把這項鏈賣了,買機票回來。我媽沒給我,給了他,不言而喻,把他當自己兒子了。我開始想有沒有要還給他的東西,他送我一個細細的白金戒指,那時沒錢,窮學生,就買了最細的。我一直戴著。結果有一天才發現裂了。我沒仍,放盒子裏了。這時侯想,要不要還給他,但又覺得太矯情,算了吧。所以最後分手,他真的是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所有的東西都放在了我這裏,還包括那些美好的不美好的記憶。
我一直沒哭,但明顯有憂鬱症傾向,不和外界有任何接觸,兩點一線的宅在家裏,開始蓬頭垢麵,開始自怨自艾。一天深夜,我獨自看完了東京愛情故事,在最後,莉香分手後在火車上哭泣時,我突然就崩潰了,哭得上氣不接下氣。那時突然就有了衝動,想開車衝下離家不遠的高架橋。我蹦起來拿了車鑰匙,開門的時候,回頭看了眼,就看見窗台上我養的兩隻貓瞪著無辜的眼睛正看著我。我突然就失去了舍棄一切的勇氣。
時間是治療一切的良藥。1年後,我開始慢慢和朋友出去玩了,和人群接觸,畢業,比較幸運的找到了工作,搬離了那個城市。開始新的戀情。。。時間流逝,分手好幾年後,初戀忽然出差來我的城市,並且還找到我的聯係方式,我們又見麵了。說著無關痛癢的話,看著眼前這個熟悉的麵孔但陌生的人,我終於知道,偶爾我會想起初戀的時光,也是懷念我那段無悔的青春和歲月,和這個人其實已經沒有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