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對兩性問題聊得很多,說到兩性問題,那麽就絕對少不了男女之間產生的化學反應:愛情。
對愛情的觀點, 我還是非常讚同李敖的見解的。他覺得愛情應該是快樂之源。凡是妒嫉,獨占,要死要活,鼻涕眼淚的戀愛都不是正確的戀愛。
我經常看到有這樣一種論調,愛情的美凝固在兩個相愛的人卻不能長相廝守的悲劇性上。我不否認悲劇在某種意義上給人類情感一個淨化和一個釋放的渠道,因而產生了美感,但你不能因此就去追求悲劇吧?愛情的美好不在於悲劇性,而在於身在其中的兩個人,彼此感到全心的,無憂無慮的快樂。而妨礙這種快樂的東西,不是愛情,也不是愛情的一部分。把這個等同於美好的愛情,就是愚昧。
李敖說:愛情本身是一種浪漫的精神,他超越了婚姻,但是不妨害它。對這個46歲才結婚的花花公子來說,寫這樣的句子免不得讓人懷疑他別有用心。但他對我們老祖宗圈定的感情表達方式的非議倒是頗有道理。我們的老祖宗的確是認為凡是男女相悅就不是什麽見得人的好事情,所以古代的情侶要桑間陌上,偷偷摸摸。但同樣是表達感情,父母死了,你要是不公然哭得死去活來,捶胸頓足,就會引起很多人的不大悅。所以他說:我們的老祖宗隻鼓勵無限度的公開哭喪,卻禁止有限度的公開做愛。這種說法實在比較前衛。
有了愛情,有了婚姻,接著就會有離婚。李敖是個離婚專家,也是個離婚問題的專家。經他研究得出的結論是:男女之間應該離婚的理由,比應該結婚的理由還多一百個。但男女之間的離婚大可不必是你死我活,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男女之間最重要的一種關係,就是美。是唯美的發展,所以男女關係應該是一個美的開始,也應該是個美的結束。站在一個男人的立場上,結合現世的情形條件和男女的社會及經濟地位來看,說這話多少有點站著不腰疼的推卸責任,多少也有點為大男人離婚省心作鋪墊。但無論如何,離婚真的是沒有必要搞到大家精疲力盡,反目成仇,這也算是女人對於這種唯美的認同吧。
要說李敖是個純粹的大男人主義,那也比較冤枉他。他倒是力爭男女應該平等的,特別是在貞操觀念上。所以他要打倒王寶釧精神,打倒可恥的片麵的貞操觀。認為如果一個男人無法對一個女人保持貞操,那女人也沒有義務為這個男人保持。他譏嘲天主教禁止離婚的教義,認為這是因為身為天主教的他們深知“貨物出門,概不退換”的好處!這是生意,不是婚姻。他覺得結婚純粹是男女當事人自己的事情,很不讚同雙方的家長進行莫名其妙的幹涉。而中國傳統文化中,這種幹涉竟是如此蔚然成風的。據他考證,中國的婚姻這兩個字,自古就不關當事人什麽事兒,婚的原始意義是指新娘的爸爸,姻指的是新郎的爸爸。婚結來結去,是兩家人,兩家的老頭老太太。
然而,中國當真有偉大的,可歌可泣的愛情麽?李敖覺得沒有,以下是他關於東西方愛情觀對比的精辟闡述:當東方的盤古扭動骨盤,把四肢五體轉成四極五嶽的時候,西方的亞當卻大夢先覺,把肋骨轉成原料,奉獻給女人。這一差距,分離出兩千年前的一幕對比:當亞當的子孫,正把埃及皇宮的美女可李敖巴特拉(Cleopatra)往家裏搶的時候,我們盤古的後人,卻正把自己皇宮的美女王昭君朝外頭送!——人家寧肯為女人惹起戰爭,我們卻甘願用女人換取和平!你說多菜!在權力與女人不可兼得的時候,西方的愛德華第八的表現是「不愛江山愛美人」;而東方的唐明皇呢?表現卻是「江山情重美人輕」!中國人家喻戶曉的「長恨歌」戀史,男方指手畫腳,發了不少「在天願做比翼鳥」「願世世為夫婦」的假誓,到頭來卻不能同生、不能共死、不能橫刀救美,反倒豎子不足與謀——自己逃難去了!你說多菜!
所以,說起真正偉大的愛情在古代中國,李敖就隻有一個字: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