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不同意,有了孩子,一方不能說走就走還把財產都帶走。孩子的養育費要均分,財產也要分清楚

來源: .川曄 2012-08-03 13:50:5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1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川曄 ] 在 2012-08-06 07:28:5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大家都是成人,既然要離婚就要公平。

所有跟帖: 

算了吧,善待傷害自己的人就是善待自己。 -2010的冬天- 給 2010的冬天 發送悄悄話 2010的冬天 的博客首頁 (207 bytes) () 08/03/2012 postreply 13:55:11

我還是覺得,有了孩子離婚這事應該完全掰清楚更好。。。書我也是要的。:) -.川曄- 給 .川曄 發送悄悄話 .川曄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03/2012 postreply 13: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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