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我入籍歸化時,有機會把我的名字全改掉,象什麽李約翰啊,陳彼得啊,王大衛啊,張甲殼啊。不過我覺得父母給取的名,改了不好,就堅持用了原來的名字。後來與公司老外談起此事,老外說這是各雷提絲特和絲馬提絲特的決定。
恩,有點道理
本帖於 2012-06-21 20:04:0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羅曼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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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道理不見得是別人的道理,前提不同!
-觀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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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012 postreply
10: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