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維的權,是人權。就是強行墮胎中各種不人道的行為。誰都知道強行墮胎普遍存在,但是領導層沒有誰會禁止這種行為。為什麽?因為沒有強行墮胎,計劃生育就等於放屁了。強行墮胎本身也不是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部分,而是經過多年超生遊擊隊之後出現的一種執法行力選擇。
這就是一個中國的社會道德陷阱。就是說每個人都懂得道德,口頭都尊重道德,但是在行為上卻想方設法逾越道德底線,從而達到個人利益最大化。在這種情況下,誰堅持道德,限製自己,那就會被現實懲罰。除非你堅持道德達到感動中國的名氣,使得所有人都在跟你的交道上遵守道德,否則你基本上注定死菜。
達到感動中國的人是有限的。人們也不在乎隻對這叫做感動的少數人講道德,畢竟這對大家的要求很少,大家照樣在生活中大部分時間該違反道德就違反道德。設想一下,如果中國有6億人夠感動中國的話,中國人就不是被感動,而是被迫什麽都敢動了。因為誰也受不了一輩子裏有半輩子的時間必須在感動中國的人麵前被感動/*****。
感動中國這種東西,是沒有能力讓中國人講道德水平提高的。什麽才行呢?要尊重那些一輩子堅持不幹壞事的人,不用經常幹好事,甚至一件好事感動的事都不用幹,堅持本份不出格的就最好。這種人,需要有一種機製讓他們受益,而不是被拋棄。才能讓社會變得穩定,平和,正常運行。
而現在,過於依賴把感動中國的人宣揚出來,結果是大部分本分者感覺被遺棄,而那些不本分的人又不受影響。這樣,社會不可能好。民主也救不了中國,反而會害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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