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尋歡作樂。

來源: 林卡 2012-05-17 07:40:1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13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林卡 ] 在 2012-05-18 11:33:51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一定要被愛梵芯2012-05-17 06:37:06

充了電,才有能量繼續發光發熱。你是恒星,就得發光發亮,你不能阻止,無法收回。

小魚說得對,每一種活法,都有它的痛楚和快樂。隻能努力,讓自己的生活有一個盡量好的安排。

再加一點好的運氣,我祝願。

所有跟帖: 

嘻嘻,尋歡作樂地做恒星。 -梵芯- 給 梵芯 發送悄悄話 梵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17/2012 postreply 08:03:19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