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M說的有點道理。我在想,如果每一節都弄成一個單獨的故事,像林妹妹

來源: 一江小魚 2012-04-06 07:51:2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45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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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寫在《滄海巫雲》大結局之前惡俗老狼2012-04-05 15:43:46

寫的高中同學那樣。每一節以一兩個人物為主,其他章節出現的人物為輔,就可以避免舞M提到的不足之處。那樣的結構加上狼哥的文筆,也許就是相對完美的作品了。

至於結局,狼哥想怎麽寫就怎麽寫。寫小說比較忌諱被他人的想法左右,至少我是這麽覺得。

所有跟帖: 

小魚張口閉口還是離不了你的五朵金花。哈哈哈。 -惡俗老狼- 給 惡俗老狼 發送悄悄話 惡俗老狼 的博客首頁 (16 bytes) () 04/06/2012 postreply 08: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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