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一個和你一起浪漫也陪你一起吃喝拉撒的人並不難,難的是這個人還願意時不時讓你獨自幸福。
結婚第一天之後,我理論上已婚了七年,從此未能約人無數,隻能毀一人不倦。我從嬰幼兒時期起就已經明白,無論在人生的任何階段,我都要有自己獨享的世界。當然我完全不希望有什麽不幸要發生在原本應該幸福的婚姻裏,也很難毫不猶豫地把婚姻放一邊。於我來說,婚姻雖然可有可無,但既然有了的話,用心的經營還是必要的。當然如果再經營也沒有起色的話,那麽迅速幹脆不要,對於無藥可救的不幸婚姻必須橫眉立目揮筆分財產。
無論是在甜蜜的愛情裏,還是在幸福的婚姻中,我從沒有忘記自己內心的小宇宙。精神的獨立與精神的依靠可以同時發生,這一點很多人都拒絕相信,但實際是存在的。我認為婚姻的基礎是吾愛吾夫但吾亦愛自己。你可以不小心愛上一個人,不小心脫了褲子還上了別人的床,最後還不小心在一紙婚約上簽了字,畫了押,但你不可以因為對這個人的愛而忘記了你自己喜歡唱的歌和喜歡吃的菜。這就是婚姻需要的獨立性。婚約雖說是無期限合同,但婚約其實是隨時可以解的。所以我們可以不要婚姻,但隻要還活著,就無法拋棄自己。
現代社會戀愛自由,婚姻自由,可是無論幸福或者不幸的婚姻,自願打持久戰的卻多了去了。與其糾結忍還是不忍,我寧願選擇糾結快活還是不快活。快活是什麽呢?快活就是想放屁就放屁,但放屁的同時還能吟詩。我今天早上突然想到,一個父母生養、社會扶持、自己努力長大的人,在自然狀態下,壽命還不如一隻塑料袋那麽長。這個念頭真是讓人心灰意冷。人生本來譬如朝露,不快活還有什麽意思?寬容也好,狹隘也好,一輩子那麽短暫,隻要不傷天害理,就隨心所欲吧。隻要記住一句話:姑娘我是來找樂的,有人陪要找樂,沒人陪也要找樂。
婚與不婚其實沒有差別。一個人未必活不出來兩個人的感覺,兩個人的時候也可以找回一個人的感覺。婚在某些國家裏也許有行政和倫理意義,但對愛情應該沒有太多正麵或者負麵的影響。享受精神生活有一個伴兒是不錯的,但是就算在非常幸福的婚姻裏,我的內心總有一個孤獨的自我。我可以活在妻子和母親的角色裏,但我一定要時不時有自身小宇宙爆發的時候。
我是隨便做點什麽小遊戲都會上癮的,很容易就對亂七八糟的東西產生依賴,比如在70壇打醬油。但是我對跟精神無關的東西很無所謂。比如我從來不噴香水,有茶就喝茶,沒茶喝水也行。我因為性格的剛烈和極端,得到很多痛苦,也得到很多幸福。我不太願意想明天和未來的事,雖然我常常忍不住不想。此時此刻,我轉過頭去看著扶手椅裏讀書的他,不感謝他給我的愛情(這有什麽可感謝的,我也給他了),不感謝他與我一起度過的青春(我的青春也耗進去了,這有什麽可感謝的),不感謝他與我一起養育孩子(這不是理所當然的麽,有什麽可感謝的),但是意識到在譬如朝露般苦短的人生裏,他竟然是那個朝朝夕夕觀看我的小宇宙或者平靜或者爆發的人,於是我突然感謝他這個忠實的觀眾,盡管有時候他也會往台上扔臭雞蛋或者西紅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