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70‘s,但是三個孩子都是,所以跟著70‘s論壇,對過去的十年做個簡單總結。
2001年9月27日( 911後),買下了花店。因著時局,生意級差,每天撐著。但是後來發現這個店有很好的曆史,是南加州最好的花店之一,不是我說的,是FTD說的。因為原來的店主做過一次FTD的總裁(那時候是全國的花店選舉),因此,後來受益匪淺。
這10年,店裏死了兩個人,還有兩個得癌的,我換了一個假關節,動了一個腦淤血手術。被人持槍搶了一次。但是,交了一大堆的三教九流的朋友,看了人生百態,所以,更感謝上帝,慶幸無不良嗜好,天天有飯吃。
2006年買了房子,2007年買了兩輛車,2008年買了一套價值連城的電腦係統,整個拖垮了我們,又趕上2008年的危機,每況愈下。學習經營管理的最大教訓是:1。堅決不要聽推銷員的話,任誰怎麽說,就是不買。2。別亂花錢。
我換了三個電腦,女兒買了三個電腦,店裏換了三套電腦,私人建了三個博克,三個郵箱,各丟了一個。因為沒腦子,告訴了人家密碼,受騙上當, 還被捏造在馬裏西亞被搶,所有的朋友都受到了勒索信,“患難見真情”還真有人要救我。不過,目前還是趕不上潮流,還沒有i類玩意兒。
三個孩子各有千秋,他們都是70’後。老大離婚了,慶幸自己沒當陳世美,EX女婿說沒有愛情了。我說怎麽才知道啊,應該結婚第一天就知道了,鍋碗瓢盆進行曲一響,愛情就飛了?後來一想,人家一直是開飯館的,鍋碗瓢盆天天響,沒辦法。老二夢想嫁一個和爸爸一樣勤快的人,結果夢想成真,不過是婚後訓練出來的,不是一般的勤快,可以做模範。老三是個有計劃的人,說31結婚,32生孩子,達標,現在孩子快3歲了。三個孩子都有共識,萬事禱告。這就好。
這十年練就了一個信心,學會了靠神走過每一步,更懂得施比受更有福的意義。
這十年最後一個月把花店賣出去了,還了債。在人看是不能成的,在神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