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開快車,所以,過去的十年在路上被警察截停過多次。
從統計上講:
隻有一次碰到警花,剩下的全是警棍。
接到罰單的頻率不到三分之一,而且都是本州的,讓我深感為本州財政收入做出貢獻而倍感驕傲。
最黑的一次是不知啥時候就被警察盯上了,在一個拐彎的地方下了車等著我。
最傻的一次是警車大模大樣的橫在高速隔離帶上,我以九十多英裏的時速呼嘯而來,車頭碰車頭時才注意到。
最逗的一次是夜裏猛追警車,迫使警車換道反過來追我。
最長的一次堵車長達四個小時。
最大的一筆罰款是$$$。
最快的時速開到1xx MPH。
最危險的N次離被撞不到半秒的時差。
…………
經過多年自學,我現在基本上已經能識別出路上的便衣警車了,再加上車上的雷達監測器,我已經連續三年半沒和巡警麵談了。
十年美國路,最惱人的不是巡警,而是那些霸占快行線的慢駛者。如果說我對美國還有一個夢,就是像德國那樣設置無限速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