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有一天羅曼,字正,和林笑三人一起去釣魚,本來說好的,釣到的魚放在一起,晚上拿到老板娘家裏去聚餐。
三人釣了一上午,魚都放在一個桶裏,然後三人開車就到麥當勞吃午飯了。
後來,接到老板娘電話,說下午要運橘子,沒時間搞聚餐了。讓他們仨自己把魚拿回去做著吃。
三人無奈,隻好各自開車到釣魚的地方分魚。
林笑先到,他將桶裏的魚分成三份,見多了一條,就將那一條小魚扔水裏。然後,自己拿了其中的一份走了。
字正第二個到,他不知道林笑已經將一份魚拿走了。所以,他也將剩下的魚分成三份,見多了一條,就將一條小魚扔水裏。然後,自己拿了其中的一份走了。
羅曼第三個來,他不知道林笑和字正已經將魚拿走了。所以,他也將剩下的魚分成三份,見多了一條,就將一條小魚扔水裏。然後,自己拿了其中的一份走了。
後來,貧論員知道了這件事。他急急忙忙地趕到釣魚的地方,將剩下的小魚都拿回家了。
問題: 貧論員拿了幾條小魚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