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個,不敢苟同。

來源: 阿二 2011-09-13 12:46:5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39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阿二 ] 在 2011-09-14 08:21:02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確實是愛莫能助Bluebell2011-09-13 12:35:31

孩子需要一個平靜、安寧的環境。如果夫妻倆整天雞犬不寧,倆人給孩子負麵印象更多的話,對小孩子的傷害可能更大,不如分開,小孩子也相對不會受父母的幹擾,才能穩定情緒,穩定生活。當然,一開始孩子肯定不適應,但絕對比長期看到父母吵鬧要好。:)

所有跟帖: 

我沒見過吵的那麽凶的夫妻 -Bluebell- 給 Bluebell 發送悄悄話 Bluebell 的博客首頁 (59 bytes) () 09/13/2011 postreply 12: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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