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期合同:
項目啟動:1000萬
年薪:100萬
省會城市,240平米房一套(五年期使用或成本價購買)
車:(五年期使用或折舊購買)
本人己不禍之年,在美是small pond 裏的fish,與一美國人合作,他出資金,其餘的全歸我管,最好時手下有7個人聽用。去年初,想跳到big pond 裏,未果,元氣受傷,手下剩下3個人,現正在恢複期,泡論壇泡妞以療傷。回國的條件是close 這裏的項目,全部帶回國內。去年底回國接觸,感覺不好,說話想法都不投機。其實,在美也可以過活,之所以動心,是在權衡在美國與在中國的前途問題,按凸子的說法,70年的產權所生不多,可能還是留在美國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