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似乎習慣了用第一人稱寫作

本帖於 2011-07-29 06:46:51 時間, 由普通用戶 羅曼 編輯
回答: 愛,就該相信嗎?塵凡無憂2011-07-27 17:28:12

身心健康的人都渴望真愛;


你相信真愛, 就有真愛; 


 


我相信!


我正在享受!!


 


 


 


 


 


 


 


 


 


 

所有跟帖: 

用第一人稱寫是為了偷懶。~~~子寒好幸福。~~~~~~ -塵凡無憂- 給 塵凡無憂 發送悄悄話 塵凡無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7/2011 postreply 2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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