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傷不起就不要婉約。~~~

來源: 塵凡無憂 2011-07-26 06:23:1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3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塵凡無憂 ] 在 2011-07-26 13:38:1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淚痕曾幹,太傷。賈平凸2011-07-25 14:13:22

那就不如不改了。~~~

太過分了,一定要我自己砸一下自己的腳你才高興啊。這麽多人看著。~~~~~~

所有跟帖: 

下次你砸30的腳。 -賈平凸- 給 賈平凸 發送悄悄話 賈平凸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6/2011 postreply 07:04:21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