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評論,您了解不少。 確實,這節經文要找不同版本聖經來比照分析。

回答: 謝謝分享。喜樂的滿足2011-06-21 05:15:43

Douglas Stuart and Gordon Fee 合著的已經譯成中文的“聖經導讀”裏提到這個經文的幾個不同聖經版本。他們都認為這段經文講的是訂婚的男和女的關係,而不是父親與女兒的關係。

我覺得和合本的翻譯很容易看出錯誤,那裏說的是:父親如果做了對女兒不妥當的事,而女兒年齡大了,父親就可隨意辦理,讓她結婚不算有罪,不讓她出嫁更好。 這個明顯違反了舊約說的“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 二人成為一體”的教導。怎麽可能由父親獨斷決定女兒結婚與否的大事呢。

另外,什麽叫父親對女兒做了不妥的事,是留她在家未婚的時間太久了嗎,那為什麽最後父親怎樣做都是對的呢。這說明也沒有什麽不妥呀,邏輯根本講不通。

這種向世俗妥協的譯法真的邏輯絲毫不通,隻能夠貽害不認真思考的人。 可歎的是,不愛深究的人還特別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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