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藥”事件本身而論,已經是民心所歸,法律主持了正義。 不知道還有什麽好說的? 真不能理解一個人能失去理智到你那種程度,你的動機是什麽?你要買弄你的文筆,可寫的東西很多,為什麽偏要找個死人來發泄,可怕。
在文學城,很欣賞蜜瓜就那事件寫得一片博文,"一個的生命,不管正的,邪的,都應該珍惜" 一個人該不該死? 有法律來定,不是某個人說了算。不管正方,反方, 任何失去理智的謾罵和參和,都可能有不正當動機想淩駕於法理之上,想比事件本身而言,更是危險的根源。藥已經抵命,那些借“正義”之名,大做文章, 真應該問一問,居心何在? 警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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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嗯...安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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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不是寫給我的...鑒定完畢... -雪晶- ♀ (0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06:48:45
• 那個,弱弱地說一句:我也在寫藥文,你看了以後,別,別,別罵我啊... -三十沒立- ♂ (0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07:26:45
• 藥倒一個是一個! 我隻參與灌水!我隻頂人不頂帖! -若鴻- ♀ (20 bytes) () 06/11/2011 postreply 07: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