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離開家的時候.隻穿了一身睡衣,腹部的傷口還沒長好.身上帶了1000元RMB(走時,我把戒指放進抽屜時,抽屜裏有三萬塊現金,想著他要養孩子,我一分也沒動.) 沒有去處,沒有住處,沒有工作...不敢跟任何人說.包括父母.我連自己生計都發愁.怎麽敢帶一個兩個月大的孩子跟我一起流浪?
一個人在西安街頭遊走...後來在桑拿過了五天. 他竟然還把手機給我辦了停機.我徹底和外界失去聯係.
然後.帶著傷,流浪到成都,開始養活自己......後來.後來...這都是逃到日本再也不想回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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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唉,一言難盡.
-麥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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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2011 postreply
11: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