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呢.你真的不必有太大的心理負擔.網絡上這點事,不過就是個樂子而已.第一,沒有欽賜的狀元名號.第二,沒有白花花的賞銀.誰會去真正計較那個誰是一,誰是二呢.
再說了.以我的見解,這個投票評選隻不過是為了把賽事推向高潮.讓大家來參與而已.並不是真正意義上那麽嚴謹的評選.你真的不必太在意這個.
把這層意思,我給你簡單的展開來說.
一,參賽作品36首,參賽作者32人.僅從這一點來說.就不太符合規範.因為有四位作者投了兩首參賽作品.這個要嚴格說,是不正當競爭.但是,活動規程裏沒有這一則,就不能說四位作者犯規.
由此可見,主辦者的初衷,隻是為了搞個娛樂活動.讓大家以詩會友.目的在於樂.不在於比.
另外,我用馬甲投稿也曾谘詢過組委會,還是被欣然接受了.這個也說明了.主辦方隻是想讓更多的作品參與活動而已.
二,參賽作品36首.參加投票者40人.而且投票的基本上都是參賽者.
這個數字說明了.這並不是一個圓滿的完美的評選結果.假如參與投票者達到了400人. 其實,我認為,<花祭>還是會遙遙領先的.
三,我再透露個秘密.我用馬甲投票了.
因為我那個馬甲也參賽了.我給自己強辯的理由是,我把馬甲作為另一個人.所以參賽作者是32人而不是31人.作為參賽者的一員,我的馬甲有權利投票.而且馬甲和若鴻投的票並沒有重複,不算是惡意投票.
但是,根據常識去理解,這也是不正當競爭.因為我一個人投了六票.當然,我沒卑鄙到用馬甲給若鴻去投票.我用馬甲去投票的原因,是因為我用若鴻投了三票後,還是覺得對不起另外三首.
所以,就算賈老師多投的兩票不作數,那麽同理,我的馬甲投票撤消.那麽,你僅僅是少了白班一票而已.因為我的馬甲投了白班一票.並且,也沒影響到其他的人的名次.因為馬甲也投了40一票.若沒有的話,那麽,18以16票居首位,你的5以15票次之,40是10票居三.
最後,我再強調一點,<花祭>是一首非常好的詩,不服不行,你們現在去看看鄰村的幾個MM評詩.
塵凡,你的文字是有口皆碑的.不需要為這點兒小事不安了.開開心心灌水!快快樂樂寫詩!
繼續愛你.粉你,捧你,頂你!期待你新的詩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