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這個就有點過了。

來源: 一千零六夜 2011-02-07 23:58:0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38 bytes)
回答: 偶然地存在,必然地活著~~~塵凡無憂2011-02-07 11:31:24

也可以自殺,對麽?

其實我想說的是,人的存在雖然隻是一個偶然,沒有任何先驗的目標或者意義,但是人勝過其他所有的有一點,他可以追求自己想成為的存在。

比方說,人可以追求很多很多的錢,權力,地位,或者成為一個藝術家,作家;或者成為一個殺人犯,搶劫犯。。。從理論上講人啥也不是,所以可能成為啥都是。

所以那個兒子想不想結婚是他自己的事情,和其他人沒關係。

幸好人的能力有限,沒法隨心所欲 - 否則的話就變成神了。

所有跟帖: 

其實,我想說的是,既來之,則安之。作為父親,兒子的想法,不可能不關己,尤其,這想法因自己所做而起。否則,真的是神了~~~ -塵凡無憂- 給 塵凡無憂 發送悄悄話 塵凡無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08/2011 postreply 07: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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