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口語中,人們常常將離婚的事實形容為“失敗”。是不是很多離過婚的人對你說過他們已經有過一個“失敗的婚姻”?有的人在描述離過婚的人時,總是說:“她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
這樣描述的內涵是:這個人不具備保持婚姻成功的能力,因為她/他的婚姻沒有維持到的另一個合作夥伴死亡的時候。
韋氏美國英語字典對“失敗”的定義之一是“缺乏成功。”如果離婚是一種“失敗”的話,那麽唯一可能取得成功的條件是:結婚的人在本人或配偶死亡之前維持結婚的狀態。
事實是,很多婚姻是在一方死亡之前就結束了,而且那段婚姻不是“失敗”的。作為一個社會,我們應該停止以“失敗”來形容離婚。因為這種說法的內涵是完全不準確的。它會增加一個離過婚的人對自己缺乏自信或疑惑,“是不是我不如別人?”
許多人在結婚時是懷著最好的意願,婚後的日子裏努力將這個意願變為現實。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已經失敗了。生活中,各種事情都會發生,當然也會造成人的變化。有時,這些事件會使引人的目標改變。有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會變得不能再維持下去。但,這並不意味著以離異告終的婚姻是失敗的。
舉一個我們每個人都似曾相識的例子:一對夫婦結婚多年了,並成功地將孩子們培養大。當他們的孩子長大後,孩子離開了家。這對老夫老妻的興趣發生了變化。他們決定離婚。這是否說明他們“失敗”了?誰有權決定婚姻生活成功可能是維持到一方生命的結束?
人生中公認的一個事實是: 世上沒有不散的宴席;很多婚姻中,在一方去世之前的很長時間,配偶的關係就早已結束了。它並不意味著這樣的關係或婚姻就是“失敗”的。在前麵的例子裏,假如那對夫婦在一起幸福地生活過,並成功地將孩子拉扯成人,而且孩子們也開心地走進成年。如果現在他們一方或雙方決定離婚,他們的婚姻是失敗的嗎?“失敗”是不是否認了他們曾成功地生活在一起?“失敗”又怎能描述他們的孩子呢?所以,用“失敗”來形容這樣的婚姻是不對的。
例子裏的這對夫婦可能各自有了自己對生活生命的誌趣,不再匹配了;或許,生孩子是他們的共同願望。有了孩子,目的達到了;生孩子的目的達到後,他們的婚姻可能變成了兩個有不同的想法或期望的人的組合。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的婚姻是一次“失敗。”
如果這對夫婦決定不再一起生活了而被人視為“失敗,”那麽,那些痛苦地過活了一輩子的夫婦不比他們更失敗嗎?如果配偶一輩子忍受著對方的暴力、虐待等問題隻為了將婚姻“維持”到一方死去,他們不是失敗的嗎?如果一對夫婦中一個打罵對方,另一個是受害者,但他們“為了婚姻而婚姻”直到一方死去,我們會認為這是成功的婚姻嗎?
我覺得不會。
雖然離婚是現代社會中常見的事情,它仍然被一定的斑痕困擾著。正如我的一個客戶曾對我講過:“因為我選擇了離婚,我正在失去我的社會地位。”
在我們的社會裏,我們過分地按照人們結束婚姻的方式將他們“分類。”就業,保險或信貸申請等等的表格上常常會問你的婚姻狀況。為什麽這些表格非得劃分“單身”和“離婚”?離過婚的人其實就是單身。然而,曾經單身的人,離婚後又單身了,卻被分門別類了!
人的一生中會發生和經曆很多事情,其中之一就是婚姻以離婚結束。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它是失敗的,我們也沒有理由這樣形容離婚。將離婚和失敗等同起來是一種不客觀的、消極的內涵,是對離婚的人沒有根據的一種消極的成見。
佛萊德·西爾博格, 洛杉磯律師[文]
::::::::::作舟[譯]
譯者按:
不同的文化和時代也是人們對婚姻這種傳統結合產生不同反響的原因。越是保守的文化和人群,對婚姻的理解就越保守。約定俗成的觀念根深蒂固,所以,俗話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幸運的婚姻之前還有愛情;不幸的,婚姻就是一種循環式的生存方式。
就中國而言,四五十年前,普通人的離婚似乎被看成時一種“丟人”的事情,坑害了無數的婚姻受害者。那些在婚姻中痛苦掙紮的、放棄了自我的人們往往還“同情”離婚的人。
今天,我們都知道誰最值得同情了。
不幸福的婚姻是否道德,也是說法不一。傳統文化裏人們不敢直麵道德,所以才有像“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樣宿命的觀念。沒有明確的道德標準,人的生命價值就不會被明確地衡量和體現。
社會的成見不是一時就能改變的。在很多社會裏,其他“另類人群”,如同性戀等等所經受的偏見和成見是和離婚不能同日而語的。
是否快樂,隻有你自己知道。一個人的自由、生命的尊嚴和意義最終還是靠個人來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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