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該離婚,第二不該不堅持要女兒的撫養權,12歲的女兒還不懂事兒。

來源: hutu45678 2011-01-26 02:33:3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10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hutu45678 ] 在 2011-01-29 19:40:2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孩子,她是你媽媽!塵凡無憂2011-01-25 13:28:39

其實是個不幸的家庭,而且這樣的家庭不在少數。總覺著女人應該格外珍惜家,丈夫,孩子,是他們讓自己的人生豐滿,有意義。多做一些不難,不過有時候遇上實在不好的男人也是沒法子的事情。

12歲的女兒應該是認為母親遺棄了自己和父親,他們的生活一定也很沒意思,已經是一個破碎的家了。

 

 

所有跟帖: 

其實,我覺得她離婚是沒有錯的,那種婚姻維持下去,不是痛苦兩個字可以形容的...... -塵凡無憂- 給 塵凡無憂 發送悄悄話 塵凡無憂 的博客首頁 (118 bytes) () 01/26/2011 postreply 06: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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