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爸媽的錢不到一年就還了。曾經覺得隻要是我能處理的事,就盡量不打攪勞工,事實證明我錯了。我媽是個什麽樣的人,我說不好,有人問路,她會把人領到人家要去的地方;有人要飯,她會把自己手上的飯給人家。昨天我媽還說要跟我妹妹一起先湊10萬給婆婆,免得我跟我老工為了這件事影響生活,因為房子不是想賣就能一下賣出去的。我讓我媽免了,因為這樣做勞工不但不領情,因為他認為他自己能解決的事,我媽就是瞎摻和,二是以我婆婆如此精明的人一定認為我們娘家人想沾什麽便宜。我媽說讓我替婆婆多想想,站在婆婆的角度,如果我想借錢,也會找一個好說話的,肯定不會找像大嫂這樣的人。
公公住院時,我爸媽知道我們匯過兩次錢,還是讓我妹又給寄錢。我爸生病時,公婆沒花一分錢。有這樣的父母我肯定糾結,以後心硬一點,果斷一點可能好一些。
婆婆是有點欺軟怕硬,大嫂是個局長,婆婆在這裏時就要求勞工要過年過節給大嫂多打電話,要尊敬大嫂,有理數。二嫂是個普通的公務員,說實話,二嫂是三個兒媳中最孝順、善良的,平時也是她照顧老人最多。每次過年團聚,都是二嫂最忙,大嫂陪著喝酒聊天。我還親眼見二嫂給公公婆婆洗衣服。可是婆婆嫌二嫂不會整理收拾家,家裏亂糟糟的。二嫂工作很累,我聽婆婆說,二哥清閑一些,宿舍和單位前後院,婆婆卻不說自己的兒子應該多做一點,或者分擔一部分。有一次二嫂煮稀飯煮粘了,水放燒了,二哥一生氣就把飯全倒了,婆婆說。我說如果是勞工這樣,就一腳踢出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