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男的是個很認真的人,甚至有些生活行為上“的潔癖”。所以待人接物會十分得體。常常會給人以“溫文爾雅”(當然是裝出來的)。所以離婚對他來說是一種自我否定,也是因為社會學上的潔癖。 他會很在乎她的一些事,特別是讓他難受難看的事,那些事對她似乎不重要,也許早就忘了,可他還記得,“還記仇”。
她越沒自信,他越會挑毛病,她越討好他,他越看不起她。她呢,越被人挑毛病沒越沒信心。她反正是個懶散之人,行為上“大大咧咧”,精神上就會“馬馬虎虎。”日子上"得過且過" ,隻作自己認為該做的事,其它,想都不想。 他是作自己該做的事(行為正確),其他,不該想的都想(特別是和她有關的事)。
他們不會離婚,因為男的怕行為上的“不正確”,女的懶得想離婚這個事,過一天算一天。 這就是人類"錯誤行為的" 慣性。要打破僵局,很難。
如果有一天,男的遇到能在行為上比自己“更得體”的女人,有挑戰性了,就會“豁出去”,才會想離婚重來。女的要是遇見對自己很有熱情的男人,也會想到離婚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