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為了2000塊,毀了一個婚姻,值得嗎, 要考慮到怎麽對自己長遠的利益有利。
狹義的“愛”自己隻能是耽誤自己,害自己。
本文內容已被 [ hisun ] 在 2010-12-01 13:40:58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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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就因為2000塊,讓自己的婚姻造成這麽大的裂痕,實在是。。。 -碧波漣漪- ♀ (0 bytes) () 11/29/2010 postreply 02: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