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父母給她帶那麽久的孩子,回頭還帶錢給她,她居然就能收回。看她說的,這麽多年似乎也沒怎麽給過自己父母什麽回報,2000塊這樣的數目也肯定是沒給過的。這次老公要寄錢給自己媽,同時也寄給她媽同等數目,這也算公平孝敬,沒有厚此薄彼,更何況父母養她這麽大,又幫她帶了三年孩子,2000塊給自己父母不該嗎?就算老公要給錢孝敬婆婆,他賺的錢,愛給、給得起就給唄。按理其實沒什麽可心氣不平的,你要實在不服氣,還可以bargain呀,念著自己父母幫帶過孩子卻沒收錢,跟他商量給他媽1000,給自己媽3000成不?可是,俺覺得她就是太在意錢在自己口袋裏了,給誰都不樂意,鑽錢眼兒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