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都是可以原諒的,可以商量、可以解決的,但是唯獨這種事,簡直沒辦法處理。
方案一:離婚
後果:剩一個血淋淋的傷疤,多半還得當單親媽媽,隻要想起自己種的樹,自己付出那麽多,卻被別人摘了果子,心很難平。
方案2:原諒
後果:會變得疑神疑鬼,因為出軌一次,以後可能就會出軌2次,隻要想起來他的“棍子”給別人用過,就恨不得起個殺心。
方案3:你也出軌
後果:除非對方不知道,一旦知道,離婚是一定的
方案4:把對方殺了或者奄了
後果:還用得著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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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從我理想角度幻想,最好的辦法,是把他光身掃地出門,除了身上一身衣服外,一分錢不許帶走,從此蕭郎是路人。
這種事,不管原不原諒,永遠都是心頭刺。夫妻之間,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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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這種事,不管原不原諒,永遠都是心頭刺。夫妻之間,很多 -流浪撒哈拉- ♀ (124 bytes) () 10/28/2009 postreply 19: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