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稱談戀愛為“談朋友”或“軋朋友”,早年還叫過“談敲定”。談朋友到了一定的階段就會“敲定”,這“敲定”就意味著雙方父母都已認可,有些結婚證都領了,就等著吃喜酒。大致凡談朋友的總是以結婚為終極目標,所以把談戀愛直接叫成“談敲定”,證明那時候的年輕人還算單純。敲定了不等於就能結婚,我見過敲定多少年都結不了婚的,最後吹了的也不少,難就難在大家都沒有婚房。
上海灘住房難是出了名的,三代同房都很普遍,能有婚房的絕對是珍稀動物。介紹朋友時說對方“有婚房”,基本上麻皮、翹腳都問題不大。敲定了又不能結婚,就隻能逛逛街,上海人叫“壓馬路”或“數電線木頭”。看電影都不多,那時電影少,樣版戲哪個不是都看了五、六遍的?好在還有一些進口電影,《賣花姑娘》還行,就是苦了點。《鮮花盛開的村莊》開始有點意思了,女主角在男主角麵前輕揉衣角,有點含情脈脈骨頭很輕的樣子。社會主義在歐洲的明燈阿爾巴尼亞也出過好片子,早期代表作有《廣闊的地平線》、《寧死不屈》、《創傷》,當時人小不怎麽看得懂,但《廣闊的地平線》中烏拉恩的英雄形象,《創傷》中薇拉盤起的螺絲頭,至今都是我心中的影像經典。到了羅馬尼亞與南斯拉夫電影橫空出世,連“打開司”[KISS]都有了,這種刺激,超過現在看任何的XXX小電影。
像《多瑙河之波》或《爆炸》這種電影,票子可不好買,看一次就是天大的事了,不可能成為戀人們經常的活動。談戀愛還是以壓馬路、數電線木頭為主,白相公園為輔。去公園雖然要五分錢,但優點是可以鑽小樹林。也難怪,人家在自己家裏不方便,就隻有這麽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了。那時的人老實,真的在樹叢裏把事情搞定的是少數,一般也就馬馬虎虎聊解一下中燒的欲火。要是被糾察抓住,運氣好的,分頭被盤問一下姓名住址,交代一下在樹林中的不良行為的細節,就算了;運氣不好的,就要叫單位領導來領回去。被抓的會不會就此落下後遺症,嚴重的成了“永久牌”軟件,或終生掛上“微軟”招牌,有這可能,但也不好亂猜,到底沒憑沒據的。我讀大學時,晚上在校園裏鑽樹林還算是不法行為,一不留神糾察的手電光就掃了進來,不過那時糾察們已經見多識廣不象以前那麽亢奮了,頂多一麵晃著手電一麵吆喝“回寢室睡覺,回寢室睡覺”,當然,說的是分頭回寢室睡覺。前兩年回母校,草坪上毛主席巨像的陰影裏,光天化日之下男女生就敢摟摟抱抱,仔細看一下,楞沒看出男生的手都跑哪去了。哪象我們那時,牽個小手、抄個小三角[挽臂]也要等天黑,大三角就隻有到了外灘才敢抄[摟腰]
黃浦江外灘是戀人的天堂。早年有外賓來上海,外灘是必到之處。外地人來上海,一大旅遊項目就是去外灘看外賓,把各式膚色的外國人圍得裏三層外三層的跟著看,我一外地親戚就說這比西郊公園(動物園)有意思多了。上海本地人好些,多少都受過教育,每當有重要外賓來上海,都要傳達文件,其中必有一條“不圍觀外賓”。外灘既是接待外賓的第一線,自然也就得風氣之先。從七十年後期起,外灘防洪牆一到晚上就變成了戀愛牆。這道戀愛牆是如此的有名,後來又成了外地來滬人員的一個旅遊參觀景點。
既然壓馬路時間太長吃不消,白相公園要鈔票,尤其是還沒敲定的也不需要小樹林,夏夜裏這戀愛牆上一靠,晚風輕拂,江麵上千帆看盡,街燈下心上人耳鬢廝磨,在當時,算得上是一等享受。上海人是最經濟實惠的,頭子都很活絡,這種好地方,吃香到什麽地步可以隨便你想象。不誇張的說,戀愛牆邊情侶密密麻麻的程度,想分出誰與誰是一對要有點功力。所以在談朋友的初級階段,男的特別想把女友帶那去:本來雙方還沒那麽親密的,兩邊的人一擠一壓,你兩個隻能靠得緊緊的。再說了,你要不靠緊了,說不定就來個不識相的插你們中間。上海女孩也以門檻精著稱,怎麽會拎不清這點竅開[竅門],肯跟你去外灘戀愛牆,那就是準備順水推舟了,你要是還搞不定,黃浦江上沒蓋子,直接跳下去算了。
戀愛牆上雖然能靠著,時間長了畢竟還是累,更吃香的就是外灘長堤人行道旁的長椅,那不長的長椅上一般坐著兩對半,兩對是戀人,中間插著的正在自習數理化或外語。也不能說中間那個一定別有用心,渾水摸魚的有,但相信絕大多數上海青年人是好的或比較好的,他們不是家裏學習條件不好,就是想學習毛主席在城門口看書的偉大榜樣,我們要肯定這些年輕人排除巨大幹擾刻苦學習的精神,學習累了順便就近見習一下戀愛也有可能,我們也不能完全肯定毛主席在城門口就沒望過洋人眼[東張西望],萬一走過一個長沙來的摩登女郎就真能忍住不看?從老人家後來的表現來看,不大可能。總之,多少有誌青年夾在戀人的唧唧噥噥中自學成了材,後來為四化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這種情形下受到幹擾的不光是自學青年,各對戀人彼此說的話都聽得清清楚楚,不免會互相幹擾。我大學同寢室的“煙頭”,在八十年代初率先擠進了外灘戀愛牆,最值得他吹噓的就是與自己女友胡調著把旁邊人家的女朋友給逗笑了,這時候煙頭連臉上的青春痘都會綻放出油光。煙頭自己也承認如果邊上的女孩長得不錯,那他說的笑話準是又多又響。煙頭除了痘痘多一些,實在算個帥哥,這就難怪他能把女朋友換得象走馬燈似。他談過的個個都如花似玉的,時不時帶個把回寢室都能讓我們豔羨死,他女友一來,我們這些人隻好背起書包去教室夜自修去了。
煙頭就是那個在“西南紀行”中與我同去杭州、新安江的好友,大凡花花公子一旦認起真來嚇得死人,大學四年他隻認真過一次,結果就栽了。煙頭與小麥的故事,是我們幾個好友永恒的話題。
煙頭敢擠進戀愛牆與他家不在市區有關係,畢竟那裏站著的都是大齡適婚青年,大學生並不多見,冷不丁被鄰居或家人看見,多少會不好意思。我自己隻站過一回,那天被糾察隊的手電晃到了,我本想分頭回寢室睡覺算了,可平兒死活不肯,硬拖著我從學校一路走到外灘,十幾、二十站的路,到外灘已是半夜了。那會戀愛牆已稀稀拉拉沒多少人了,我家鄰居或家人裏也沒有夜遊神,這才敢在那一直站到天亮。不料平兒徹夜不歸被同寢室的密報給了指導員,指導員第二天找到黑了眼眶的平兒語重心長地談了話。指導員到底不象糾察隊那麽十三,問的問題很大路:“你們半夜去外灘幹什麽?”
“我們去討論學習與交流思想啊,” 平兒一臉的無辜。最後主犯平兒成了受害者,協從的我倒成了拐帶婦女的壞分子。
戀愛牆是不能再去了,一次可以,再去戀愛牆討論學習與交流思想,真當人家指導員是戇大啊。幸虧上海灘又恢複了咖啡館,憑空多出了不少討論學習與交流思想的地方。以我們當時的經濟實力,一個月頂多去那交流兩次思想,再多就吃不上飯了。我算是趕上過好日子的,大排加菜底一角五分,東坡肉加菜底一角三,一杯咖啡可就是兩頓大排的價錢,自然屬於奢侈享受。
上海灘最有名的咖啡館首推“德大”與“凱歌”,“德大”在南京東路靠近江西中路,“凱歌”(後來恢複原名“凱司令”)在南京西路靠近江寧路。“德大”與“凱歌”去得都不多,一是離學校太遠,隻有周末才能去;二是這兩家的底樓很難找到空位,而二樓則是配套的。大凡熱門的咖啡館都有兩層,樓下可以隻買咖啡,但晚上永遠沒位子。二樓空些,但不能單買咖啡,必須搭買蛋糕。服務員怕客人不明就裏,有時會先提醒下:“同誌,我們這裏咖啡是配套的。”被服務員這麽提醒一下是有點坍招式[坍台]的,這說明,一:你象個剛從十六鋪上來的阿鄉,不領世麵;二:你肯定不象有銅鈿的。不過這絕對是必要的,有些實惠點的客人,不想花冤枉錢,呆一下就起身走了。剛談上朋友的話男人絕不肯坍這把招式,小頭別筋也要硬撐。有時想和服務員商量一下:“我們剛吃過晚飯”,不知別人怎樣,我反正從沒被豁免過蛋糕。這事光有錢還不行,既然配蛋糕,就得收糧票。沒糧票折合著多付點錢那是後來的變通做法,開始時糧票是很嚴肅的事,沒有,那就請你開路。
這個蛋糕把我配得都神經兮兮了。上海灘第一家個體咖啡館“九星餐座”開在北京西路、石門路口,門麵不大,內裏的裝修與燈光在當時是最新潮的,座位是當時還罕見的火車車廂座。我倒是與一哥們去的,是個白天,沒多少客人。“九星餐座”已用上了塑封的菜單,也要配套,我們點了“咖啡配聖代”。“聖代”?某種特別的蛋糕?我問了一個讓我終生遺憾的問題:“要糧票嗎?”我那哥們麵無表情,至今我都不知道是他涵養好沒笑呢,還是他也不知道“聖代”究為何物。這哥們能裝模作樣並不希奇,多年後他陪我吃三黃雞也一樣是這付寵辱不驚的德性,難得的是那服務員小姐(到那時開始叫小姐了)也一點沒大驚小怪,“不要”,她隻說。
各位可以想象等我看到端上來的是冰其淋時,有多麽的尷尬。
其實去得最早與最多的是四川北路、山陰路口的一家咖啡館,從學校一部車就到了,這裏打烊回學校正好還沒鎖大門,不巧鎖了的話就爬鐵門,看門老頭多辛苦,把人家從熱被窩裏敲出來太不道德。在咖啡館裏坐一晚上可不是件容易事,首先你的經費隻可能買一杯咖啡,那杯子小到三口就能都喝完,而你得喝一晚上。頭一、兩回沒經驗,不到半小時就喝完了,服務員見你杯子空了就會收走。對著個空桌你還能賴多久?邊上還有人等著坐你的座呢,所以一小時後就灰頭土臉的铩羽而歸。幾次下來,加上偷偷觀察旁邊老舉的客人是怎麽靠一杯咖啡對付一晚上的,總算搞清了中間的巧開。素質差些的,基本不碰杯子,這樣當然能混一晚,但一晚上坐那不碰杯子總有點別扭。素質好些的,看上去一直在喝,但永遠喝不完。很多年以後海派清口周立波解了密,說他們是:“喝半口,吐一口,把清咖喝成了卡波其諾”。不過當時卡波其諾還沒被引進,相近些的叫奶咖。
我那時喝奶咖,嫌清咖太苦,奶咖可是要貴一毛錢呢。我這人永遠反潮流,現如今喝奶咖不多收錢了,反到喝起了清咖,而且連糖都不放。那時喝清咖或奶咖一律給四顆方糖,我一般一顆不浪費全擱裏麵。奶咖用的是咖啡知己,有的做得象方糖一樣,給兩顆,丟進咖啡裏“嗤”的一聲。
南京路上還有兩家咖啡館,南京東路靠近江西中路的“東海”與南京西路黃陂路轉角處的“海燕”,時不時也去下,這多半是“德大”、“凱司令”找不到座了。偶爾去去的咖啡館還有南京西路、銅仁路口的“上咖”、淮海路上的“老大昌”與位於現在的上海新圖書館的“牛奶棚”。去那多半是因為已走到了附近,並不是專門去喝咖啡的。
咖啡喝得多的是大學時代,還是窮的關係。到後來晚飯以餐廳為主時,就不怎麽去咖啡館了。說去飯店吃飯,還真吃了“飯”的,那是來美國以後的事,之前吃飯的意思就是喝酒。一晚上的酒喝下來,口幹舌燥,就去不得咖啡館了。雖然已經不至於一杯咖啡泡一晚,但一晚上喝三杯咖啡也蠻象豬頭三的,茶館就成了最佳選擇。當然,這已經是後話了。
時間將過去的歲月鎏上了金。那些陰晦的、失落的往事,到最後總會變得陽光燦爛;時間就像酵母,把米變成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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