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國內的一個好朋友給我發了首陳楚生的《青春》。雖然當年快男PK的時候,我是張傑的FAN,但這並不妨礙我依然喜歡陳楚生的歌。還有人沒聽過《有沒有人告訴你》麽??
這首青春我卻真是沒有印象。我聽了幾遍,忽然想起這個朋友以前給我講過的一個她的朋友的故事,心裏立刻飛沙走石。我猜想她肯定也是因為想到了那個故事才沒頭沒腦的給我發了這首歌兒吧?
我這個朋友個性超強。人世間無數俊男偶像她一個都不喜歡,她隻喜歡漫畫中的流川楓。於是她在給我講人間故事的時候,風格特別的迂回另類顛三倒四。由於我幾次打斷她提個問什麽的,弄的她特別的生氣,遇到弄不清的就不求甚解經常胡亂給我解釋。我偷偷感歎,真不是所有人都具有我那種刨根問底認真敬業的八卦精神啊!
可我也沒敢使勁問,因為到後來她已經講的口吐白沫非常混亂了。我仿佛看到無數的火苗好像聖鬥士星矢的小宇宙一樣在她身後熊熊燃燒起來。那氣勢,如果我繼續糾纏不清,不用到決鬥,我的血就會先被她放半個格!
當時我看著她張狂的樣子心裏開始反複糾結:象我們兩個如此招雷的人應該離得遠一點,要不然很容易說不清~
青春倉促,可總有挺麻煩的故事,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講好這個故事。我一點信心都沒有。我跟我的朋友說,我要寫出這個故事卻沒有信心寫好,我的朋友鼓勵我,沒問題的,隻要你拿出“叫花子搶饅頭的勁兒”就成了!---- 我琢磨了好半天,她 這說的是人話麽??
我絮絮叨叨的總結:陪伴我們一生的那個人,其實是不需要花那麽大力氣去愛的。為什麽?因為戀愛可以很短暫,婚姻卻會很漫長。你當然可以上山下海可了勁兒地去折騰一場戀愛,但你不可能一直使著這麽大勁兒去維持一場婚姻吧?那不累死也得落個半殘!
正所謂相見不如懷念。可這感覺,又有幾人能懂?
好了,我現在開始寫,以我自己比較方便的第一人稱寫,以我的羅嗦程度,看看10集內能不能把故事寫完。鑒於我朋友混亂的講述和我瞎編亂造的本性,故事基本會差出十幾條街。也好,至少不會雷同,被朋友追著打,我也可以死不認帳。
PS:我跟我朋友說,要不我這周五先貼個前言,故事下周再慢慢貼。反正70的人都知道我周末不上網,隨他們罵去吧。我朋友大喝一聲:知道我是急性子,你這不是成心逼我捶牆嗎?!我在鍵盤前翹著二郎腿,一副欠抽的樣子:我就是成心,反正你在國內,你能怎麽招啊,怎麽招??哇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