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第一次聽說有人把小曾比老羅,外焦裏嫩以後不得不同意...

來源: 五瓣丁香 2009-08-07 17:33:0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1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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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跟著30一起8~NOFREE2009-08-07 09:04:01
排這句人身攻擊比較過分。怎麽也就是19歲一個小丫頭。不過話說回來,人在江湖飄,誰能不挨刀。你看看李宇春這麽多年了,當年的李宇春也不過20歲吧。

總而言之,娛樂圈這碗飯不是好吃的。以後這種事我決不讓我家丫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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