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J 剛出道的時候,Paul和他娘子Linda特喜歡MJ的天籟之音(從芝麻那兒搬來得名詞,同學們要砸砸她,是她先麻的)。在還沒有和MJ見過麵的情況下,就按照他的嗓音為他寫了一首歌: Girl Friend.
後來Paul的女兒開派對,特意請了MJ. MJ和PM至此初次見麵。PM提到了這首為他寫的歌。兩人說好一起錄音的。結果據MJ說,他們一忙起來就忘掉了。
我覺得MJ真牛。那時候PM的名頭比他大多了。人家專門為他寫首歌,又通過女兒“眉目傳情”。居然讓MJ就這麽給涼一邊兒了。
好來不知怎麽Quincy Jones又找來這首Girlfriend給和他與MJ初次合作的第一部專輯Off the wall. MJ這才收了這首歌。
後來MJ作thriller album的時候特地寫了首The girl is mine給PM算回謝。
倆人還有一些其它的合作。如 Say, Say, Say.
那時候PM 對MJ非常好。請MJ去家裏住。並分享自己的生意經:買music catalog.這樣可以源源不斷地收錢。
可後來Beatles自己的catalog拍賣的時候,MJ和PM搶拍成功.所以MJ一直擁有 Beatles' catalog. 這事兒把PM當然給惹翻了.
大家能不能說一下,要是你是MJ, 會搶自己朋友的生意嗎?更何況這生意還是你朋友領你入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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