惱火呀!

來源: orangepeel6540 2009-07-15 13:07:2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3 bytes)
不要委屈自己.你還算年輕,找自己的生活去吧.
如果對他沒感情了, 就多為自己考慮, 務實.

換了是我, 拿走他100%的財產, -200%的債務, 100%的贍養費.
讓他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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