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據說是“為了孩子而維持婚姻”。但孩子怎麽想呢?大人想當然的說法並不代表孩子啊。
如果兩人真的“為了孩子而維持婚姻”,就要做到在家和和氣氣,兩人都為照顧孩子,教育孩子共同努力。但感情破裂了的夫妻有多少能做到這點呢?更多這種情況的夫妻多半長期隻有一位在家照顧孩子,另一個總是在外。或者兩人在家卻時常吵架。難道孩子喜歡這樣的“家庭”嗎?
西人的做法,離了婚,母親帶著孩子,父親周末探望/換班。這也未嚐不是折衷的一種辦法。問題是,很多中國人離了婚就反目,撫養孩子的那位不允許對方探視。。。這又是何苦?對方也許對不起你,但是他/她不一定對不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