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結婚
要結婚了,首要問題便是房子,蘭家裏兩套房子,一套是蘭父親在電視台分的房子,一套是早年蘭外婆家的房子,蘭母親有一弟一妹均在 國外發展,蘭外公外婆 是蘭父母養老送終的,國外的兩兄妹趕回家時,父母已經入土,因此他們對父母和大姐大姐夫心存內疚,兩人表示放棄父母房產全部給大姐姐夫,蘭父母雖然暫時接受但房子的名字始終沒改,因為蘭父親覺得小舅子小姨子有生之日總會回來探親的,要是他們回來發現父母的房子還在那裏,在心裏會是多大的安慰。基於這一點,那房子放在那裏也沒有出租,房間的陳設也沒動還和外公外婆活著時一樣,蘭媽媽隔幾周會去打掃清理一翻,放長假時也會去住幾天,蘭工作後因這房子離單位近,也經常帶同事朋友去聚聚。和浩戀愛了,周末也偶爾帶浩去玩,一起清理衛生什麽的,但從不讓他在那過夜。
蘭浩兩家在婚禮細節上倒沒有什麽大的分歧,隻是在房子的事情上僵持,依蘭父母的意思,兩家各出一半首付買房,然後讓他們小兩口自己供貸款,在這點上,蘭父母知道自己女兒是吃虧的,因為女兒已工作且工資不低,而浩研究生依然在讀事實上等於沒收入,但女兒非要跟著這個人也是沒辦法的,好在這個研究生總不能讀一輩子,有個兩三年也就工作了,那時起點可以高一些,說不定可以找份收入高的工作,以抵銷蘭先前的附出。
而浩家呢,先是不同意買房子,理由是兒子現在還沒畢業,將來工作不定在哪呢,買了房子又去外地怎辦,難道讓他老#家全國各地都買一套房子麽?
蘭媽倒吸一口涼氣,要說這也是理由啊,而且這理由是那麽的堂而皇之,隻是蘭媽就不解了,既然兒子沒畢業沒收入,那還結個什麽婚啊?
公公就說了,兩個孩子都不少了,又那麽情投意合,我們做父母的哪有不成全之理,親家母就不要管那麽多了,讓他們自己操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