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相信!給大家介紹下當代地主階級的卑微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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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近代史上給每個人劃定階級成分的年代,有一個階級是貪婪、殘暴、反動的代表,叫作地主階級。最典型的兩個形象,一個是《白毛女》裏麵放高利貸的黃世仁,另一個是《半夜雞叫》裏的周扒皮。在這一套曆史敘事中,地主階級在農村占有大量土地,卻為富不仁、敲骨吸髓,總之都不是什麽好東西。

那麽,多少土地算多呢?一家上千畝地算不算當代的地主階級?當代的地主階級過的是怎樣的日子呢?

近日,發生在內蒙古開魯縣的一則新聞集中展現了當代地主階級的卑微處境。

20年前,張文林等幾戶人家合夥向開魯縣建華鎮雙勝村低價承包了5600畝“沒人要”的土地用於種草養牛,三十年承包費已全部繳清。經過10多年土地平整、牛糞肥田等操作,原先“兔子不拉屎”的荒草灘變成了可以種玉米的耕地,原先叉著腰看“冤大頭”們在荒地上開墾的村民和幹部們心裏就不平衡了:

這麽好的土地,當初怎麽能這麽便宜的價格承包給你們三十年呢?不行!這得加錢!

於是,鎮幹部、村幹部與村民一起擋在了春耕的拖拉機前,阻止了地主張文林耕地種玉米的行為。要種地,先交錢,200元一畝,近百萬元,不交錢我們就要收回土地。

麵對地主張文林憑什麽收錢的質問,村委會副主任那叫一個坦坦蕩蕩:

上邊讓我斂錢我就斂錢!

而鎮黨委副書記紀雲浩回答為什麽不按合同辦事時,更是豪氣衝天:

別問我,我也不懂法!

今天看到很多人在網上批評這幾位鎮幹部村幹部,開魯縣的最新通報也說要對這位紀雲浩副書記免職處理。要說阻礙春耕、工作粗暴,這幾位幹部的確不冤枉,但僅僅把目光放在“揪出幾個壞人”上麵,那就太流於表麵了。

當下,全國範圍內土地承包糾紛的問題絕不僅僅是內蒙古這一件,背後症結所造成的影響也不僅限於農民的生計,更關乎我們每一個人的健康。

不瞞你說,農村真的是“法外之地”

我做過5年農業記者,所以經常會有各個行業掙了些錢的朋友問我:

現在大家對食品安全這麽重視,我回鄉下承包一些土地種植有機農產品,當個良田千畝的地主豈不美哉?你認識那麽多農業技術專家和農資廠家,我認識那麽多銷售渠道,咱們聯合起來無敵了。

我的回答也都很幹脆:

請停止你不切實際的幻想。農業投資重資產長周期高風險這些且先不說,單說承包土地這一項你就搞不定。

有朋友不服氣,說我回老家看過了,大家都去外麵打工了土地根本沒人樂意種,不值錢,包個幾百上千畝都很便宜。

是,你說的是實際情況,可你有沒有想過這隻是當下沒人從土地裏掙到錢的實際情況?你把土地集中承包下來,虧了錢倒還好,人家隻是笑話你幾句,要是你不小心掙了錢發了財,你猜村民們會作何感想?

又有人不服氣了,我走正規途徑承包土地,白紙黑字合同寫清楚承包十年二十年不變,他們就算眼紅又能怎麽樣?

對此我隻能說,正因為你有法製意識合同意識,所以我才百分百確定你不適合幹這個。

農村是法外之地,是商業合同約束不到的地方,這和人性善惡無關,和民風是否純樸無關,單純是土地集體所有製所導致的一個必然的客觀結果。

這土地,是農民的又不是農民的

給不了解情況的讀者們簡單科普一下我國農村土地的所有製情況:

按照我國法律和政策,農村耕地是屬於村集體所共同擁有的,每戶農民在幾十年前根據人口情況從村集體“分到”一定麵積的耕地,擁有這些耕地的“承包權”,也就是曆史上著名的“分田到戶”。

這裏有幾個重點:

第一,本村村民從村集體裏“分到”的耕地雖然也叫承包,但並不需要支付承包費,相反,還能拿到國家的種糧補貼等收入。而且,中央還多次重申了,土地承包製度長期不變。因此,在村民的認知中,耕地是自家的財產。

第二,村民所擁有的土地“財產”是一種特殊的存在,它既不能在市場上買賣,也不能去銀行抵押貸款。要想把這個財產變現,隻有兩種辦法,一種是等政府的土地征收,拿一筆補償款,另一種是把耕地承包權轉租出去,按年度收取承包費。前一種情況下,農民通常是沒得選擇的,要修高速路了,要建工業園了,說征收就得征收。後一種情況下,農民有一定的自主權,但現實中,大麵積的耕地承包都是和村集體簽訂協議,因為一家一戶農民的耕地麵積比較小,不具備產業規模效應。

第三,城裏人也好,企業主也好,是永遠沒有途徑取得一塊耕地“所有權”的,就因為你不是農民,不管你是真心熱愛農業還是想通過農業掙大錢,都沒用,戶籍出身注定了你沒有耕地。就算你有鈔能力,砸一百億也隻能租到一塊耕地若幹年的二手經營權,沒辦法買斷,本質上,你租的其實是農民的身份,一種擁有土地一手承包權的身份。

按照公開的說法,這種集體所有製下農村耕地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製度設計是為了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也防止農民賣地後變成“失地流民”,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然而現實中,這種製度設計本身卻成了農業不穩定因素。

古話說,無恒產者無恒心

中國農業當下的情況存在一個巨大的矛盾:

真正擁有耕地長期承包權的小農戶,依靠村集體分的那幾畝地基本不可能養活全家人,必須得有人去打工做生意,因此農業經營意願極低,種植技術水平也極低。

而真正有意向經營規模化農業,有資本有技術做高質量農業的人們卻不可能取得長期的耕地承包權。

麵對通常隻有5年10年的租期,麵對隨時可能被農民和村集體單方麵撕毀的承包合同,如果你是農業投資者,你會采用什麽經營策略?

答案很顯然:在最短的時間內掠奪這片耕地最多的價值,不要考慮保持土壤有機質的問題,不要去考慮土地汙染的問題,更不要去做投資巨大的滴灌、大棚設施。因為你不知道明年你還能不能保得住這片土地的承包權。

正如前麵內蒙古這則新聞裏的情況,幾位種植大戶以為他們手裏拿著30年的承包合同,可以把目光放得長遠些,於是花大力氣、投下巨資去改良土地,愣是把十裏荒灘改造成了千畝良田。可結果呢?等來的是摘桃子的村委會與鎮政府。

名義上你是坐擁良田千畝的地主,可實際上你隻是幫“村集體”和鎮政府暫時保管土地的外來戶。不聽話的,耕地隨時收回,人也要抓走,這就是當下中國地主階級的卑微處境。

因此,隻做一年甚至一季的規劃,就成了中國大多數規模化農業經營者的理性選擇。無恒產者,無恒心。

與你無關?影響糧食安全食品安全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上麵這個矛盾影響的不僅僅是有意向投資農業生產的人,也影響著國家的糧食安全和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一方麵,農村土地撂荒問題越來越嚴重,大量麵積分散的良田處於實際無人耕種的狀態。有些地方通過行政手段強行幹預禁止拋荒,於是很多農戶隻管種下去,不除草不施肥,任由莊稼自生自滅,你去檢查的時候看到田裏一片綠油油的,可等到收獲的時候每畝都不一定能收100斤穀子(正常產量應該是1000斤以上)。

有一些原本雄心勃勃想要流轉土地的種田大戶因為前述各種原因折戟沉沙,已經集中的土地再次回到分散狀態;有一些依靠資金和技術種田掙到錢的農業企業被撕毀合同、哄搶農產品,落得個血本無歸;還有些流轉大片土地的地方豪強則通過與鎮村幹部合謀,用強力彈壓“不聽話”的農民,他們倒是真的在農村站穩了腳跟。

另一方麵,暫時保有著土地承包合同的種植大戶、農業企業們,不得已而選擇短期的經營策略,農產品的風味品質、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這些保障自然也就無從談起。

當然,農村耕地所有製的問題極為重大複雜,我隻能分享一些粗淺的觀察與思考,完全沒有信心提出什麽一攬子解決方案。

我唯一能夠確信的是,為了國家的糧食安全和公眾的食品安全,農村土地所有製的現狀還有很大很大的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