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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5章13---20節,主是律法的成全

(2024-06-16 20:11:58) 下一個

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麵,被人踐踏了。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主耶穌通過鹽和光的比喻, 鼓勵門徒要給這個世界以積極的影響, 雖然鹽的作用有很多, 但主耶穌在這裏的用法, 和光的用法一致, 就是保持鹽的本色----鹹, 就像成為世上的光, 在黑暗中持續發光, 永不熄滅一樣。在主耶穌宣告了天國八福之後, 主耶穌接著就提醒門徒, 不要隔離於世界之外, 而是要在這個墮落的世界當中, 活出門徒的模範樣式,從而把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這也是主耶穌第一次使用"我們在天上的父" 這樣的提法 , 在之後第6章的主禱文裏 , 主耶穌將再一次使用這個提法

另外, 主耶穌在6章1節說 "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麵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和這裏的教訓, 並不矛盾。這裏的教訓, 讓別人看見我們好行為的目的是將榮耀歸給天父。而不是如6章1節所說的, 得別人的誇獎, 從而把榮耀歸給人自己。這裏的重點是關於人的好行為的結果, 是榮耀我們的神, 而6章1節的重點則是一個人好行為的目的何在。  

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主耶穌說完這些全新的教訓, 心裏知道這些門徒可能會感覺這些教訓實在有些激進, 為了不引起這些猶太門徒的思想的歧義,  主耶穌斷然宣告: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 律法和先知, 代表整個的聖經, 主耶穌來絕不是要廢掉聖經, 而是要成全成全這個詞,是馬太公式的常用詞,是指完成一個既定的目的, 是之前神應許的事情的最終實現。要注意,這裏主用的詞是成全(Pleirosai,fulfill),是指舊約神的應許的最終實現,特別指的是神的救贖計劃的實現。而不是”所有舊約律法保持不變“的意思。就比如用動物來獻祭的規條,已經被耶穌的死廢除了,因為耶穌的死就是為所有的罪人獻上的一次而永遠的贖罪祭。耶穌成全或成就的是這些律法所指向的那個終極的救贖。

因此,所有的舊約的內容(律法的一點一畫),都需要通過新約進行過濾,來考量這些舊約的律法或傳統,如何加以改變,以適應新約的要求。但舊約對於基督徒,依然有著約束性,因為舊約律法的每一項內容都在主耶穌身上得以了成全。

主耶穌強調了律法的重要性之後,恐怕門徒誤會要嚴守舊約律法的每一個條款,接著馬上就補充,”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振聾發聵的提醒門徒,不要仿效那些猶太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否則根本與天國無分。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是靠著外麵履行律法規條行出來的,”裏麵卻可能裝滿了假冒為善和不法的事“(見二十三28)。與天國八福完全的相反。

17-20節是21-48節的引言。21-48節是17-20節的具體應用。

備注:我的這些”聖經創世紀讀經筆記“,很多地方參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聖經綜合解讀”,李思靜博士的一些講道內容、黃錫木編著的” 四福音與經外平行經文合參“ 、法蘭士所著、沈允翻譯的”丁道爾 新約聖經注釋---馬太福音“ 以及其他一些參考書目。非常謝謝這些學者提供的一些見解。求聖靈繼續帶領,使我可以完成馬太福音的讀經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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