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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創世紀---2章 18--25節

(2023-11-10 14:54:24) 下一個

18 耶 和 華 神 說 : 那 人 獨 居 不 好 , 我 要 為 他 造 一 個 配 偶 幫 助 他 。

這是神第一次說到“不好”, “那人獨居不好”的“那人(adam)”,不同於後麵23節 "因 為 他 是 從 男 人 身 上 取 出 來 的" 提到的“男人(eis) ”, 實際上在23節,”男人“和”女人“的稱呼才開始出現,而且是“那人(adam)”命名的。

因此,這裏的“那人”還沒有涉及到”人的性別“, “獨居”在這裏也可能不是單指“婚姻”,而是指出“那人”需要一個幫手(helper)(配偶這個詞是中文翻譯采用的,原文和英文都是幫助者(ezer)的意思)。而且這裏的幫助者(Ezer) 在聖經也被用來表述神對人的幫助,比如何西阿書13:9 節   以色列啊,你與我反對,就是反對幫助(ezer)你的,自取敗壞。“ 由此,我們看到這裏的“幫助者”可能強調的是功能性的配合,而不涉及地位權柄高低的問題。

這裏“神看著不好”,也可能更多的是因為“那人” 憑他自己無法很好的承擔管理其他被造物的職責,顯然神交付的管理園子的任務,不是交給一個人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一個夥伴、甚至是一個團體,一個社群。

如果把”獨居“隻局限於婚姻,就會產生一個結論:人獨身是不好的。但後來主耶穌道成肉身之後,一直是獨身,使徒保羅也是獨身,怎能一概而論的說,獨身就不好呢?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9章和門徒有一番對話:”10 門 徒 對 耶 穌 說 : 人 和 妻 子 既 是 這 樣 , 倒 不 如 不 娶 。11 耶 穌 說 : 這 話 不 是 人 都 能 領 受 的 , 惟 獨 賜 給 誰 , 誰 才 能 領 受 。12 因 為 有 生 來 是 閹 人 , 也 有 被 人 閹 的 , 並 有 為 天 國 的 緣 故 自 閹 的 。 這 話 誰 能 領 受 就 可 以 領 受。“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章7節也說到: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獨身),隻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可見,不能說獨身就是不好的,隻要它來自於神的恩賜,你可以領受,那就是好的。

19 耶 和 華 神 用 土 所 造 成 的 野 地 各 樣 走 獸 和 空 中 各 樣 飛 鳥 都 帶 到 那 人 麵 前 , 看 他 叫 甚 麼 。 那 人 怎 樣 叫 各 樣 的 活 物 , 那 就 是 他 的 名 字 。

20 那 人 便 給 一 切 牲 畜 和 空 中 飛 鳥 、 野 地 走 獸 都 起 了 名 ; 隻 是 那 人 沒 有 遇 見 配 偶 幫 助 他 。

19節的原文,把人與動物的創造秩序和1章的秩序顛倒了,動物被造被排在了人被造之後,顯然神在第二章,並不是按照時間的先後順序來敘述。這裏的重點是:神把動物一個一個帶到那人麵前,一是讓人給那些動物命名,二是借此讓那人明白,他獨居不好,無法獨自管理這麽多動物,他需要一個幫助者。但顯然,在那人眼中,沒有一個動物適合承擔這樣的角色,實際上,神也早已有祂的安排。給那人創造一位適合他的幫助者,也不是那人自己可以選擇和努力得到的,同樣是神的恩賜,是祂創造的一部分。

我們以前提過,雖然各種動物和人都是從泥土而出,但人與動物卻有著不同,那就是人有神的形象,因此,人通過命名,彰顯了管理其他受造物的權柄,或者說,賦予了其他受造物一個在這個有序的世界當中應有的位置和功能。總之,神的創造包含著秩序,人雖然最後被造,卻有權管理其他被造物,男人與女人也同樣,雖然同樣尊貴,卻也有次序的先後。正如美國眾議院,隻有一個議長,並非他的地位高於其他的議員,而是議事規則需要有這樣一個次序,來維持正常的議會運作。

神的創造何等奇妙,那人需要一個夥伴,既是同類,又要有很大的不同,才能形成彼此互補協調一致配合默契的夥伴關係。雖然,同性之間亦可通過不同恩賜來互相配合,但和男女之間的配合比起來,還是不可相提並論的。更不用說,也隻有男女結合,神的祝福“人將來遍滿全地”才會成為可能。

21 耶 和 華 神 使 他 沉 睡 , 他 就 睡 了 ; 於 是 取 下 他 的 一 條 肋 骨 , 又 把 肉 合 起 來 。

神施展了人類史上的第一次外科手術,女人從男人而出。保羅在提摩太前書2章說我 不 許 女 人 講 道 , 也 不 許 他 轄 管 男 人 , 隻 要 沉 靜13 因 為 先 造 的 是 亞 當 , 後 造 的 是 夏 娃 。“ 在哥林多前書11章論到女人禱告或是講道時要蒙頭的事,他說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 以此來論證男人和女人之間的次序問題。

22 耶 和 華 神 就 用 那 人 身 上 所 取 的 肋 骨 造 成 一 個 女 人 , 領 他 到 那 人 跟 前 。

23 那 人 說 : 這 是 我 骨 中 的 骨 , 肉 中 的 肉 , 可 以 稱 他 為 女 人 , 因 為 他 是 從 男 人 身 上 取 出 來 的 。

本節記錄了人類的第一首情詩,那人也給兩個人(包括自己)起了新的稱呼,女人和男人。"骨 中 的 骨 , 肉 中 的 肉 " 後來也用來描述家庭的成員,正如 創世紀29:14 拉班對雅各說:“你實在是我的骨肉。"  如前所述,神給男人的幫助者是女人,而不是同性別的男人。不同恩賜的一群男人,也可以互相幫助,取長補短,”三人行,必有我師“,這也是團隊合作的一種方式。但神的創造選擇了將不同性別的人放在一起。有句俗話說:男女搭配,幹活不累,似乎提供了這方麵的一點證明。總之,這是神的智慧、神的計劃、神的恩典。這兩個同樣有神形象的人,同樣尊貴的人,卻也有著極大的不同和差異,性別、體形、個性等等方麵,就像“水牛”和“蝴蝶”的差別。神的奧秘和大能就在此顯明了,他沒有造一群男人,一群女人,而是造了一個男人,從男人身體當中又造了一個女人,讓他們二人合為一體,組成一個彼此合作的團隊,人類也由這兩個共同的祖先,繁衍滋生,遍滿全地。這是神創造的極大奧秘,也許我們始終無法參透神如此創造的真正原因。

24 因 此 ,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 與 妻 子 連 合 ,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9章就引用過這段經文,”他回答:“造物者從起初‘造人的時候,就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些話你們沒有念過嗎? 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二人成為一體,當然不單是指身體的合一,而是指彼此的全人的合一,如何合一?必然是舍掉自己的一部分,把另一半接納進來。男人要有舍己的愛,女人要有順服的尊重。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5章 22 所說” 你們做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25 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

人要離開父母,聖經從一開始,就給我們一個明確的命令,夫妻二人結合之後,就要離開父母,獨立生活,即使不是物理的離開,也必須要有心理上的離開。因為,如何處理好因同居在一個屋簷下的複雜的兩代人甚至三代人之間的關係,對我們實在是一個千古的難題。

25 當 時 夫 妻 二 人 赤 身 露 體 , 並 不 羞 恥 。

這種單純、純潔的狀態,我們很難想象,隻是知道,人在犯罪之前,尚沒有任何羞恥心。從我們自身體會,即使夫妻二人,私下相對,也很難有這樣的純淨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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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劉 回複 悄悄話 我的這些”聖經創世紀讀經筆記“,很多地方參考了 Iain Provan 所著的 ”Seriously Dangerous Religion “ 、“ 聖經綜合解讀”、李思靜博士的一些講道內容以及其他一些參考書目。非常謝謝這些學者提供的一些見解。求聖靈繼續帶領,使我可以完成創世紀的讀經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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