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篇】魔

(2023-10-28 12:49:20) 下一個

【第四十七篇】魔

【原文】至破之理始於魔也,至生之理源於魔之欲也。

群書【釋譯】萬物消亡的原因是魔性,但魔性所產生的欲念也是萬物生生不息的起源。所以說,魔性是種變化,有消亡才有新生。

風之光注:

在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如果魔性重,元神就會一直居無定所,今天死,明天生,今天生,明天死。一直這樣不斷循環。

如果想結束這種循環,就必須提高神性,努力修煉。

 

【原文】有,故萬物環之。魔出己之欲,尋物奪己歡,己吾之物,同吾之物,盈而滿,覆而失漲,元不能識也。

群書【釋譯】有欲念,物質才有循環和發展。魔性生出人的欲念,使人不斷尋找物質來滿足自己。但如果不知克製,一味追求物質,我看中的東西一定要得到。不斷去追求,得到很多還想要更多,太多欲望會使人敗亡。換個說法,魔元太旺,元神變化,人就變異了。

 

 

【原文】魔生之地同神也,魔消之地,無極也。六玄之期,必有魔旺也。七玄之期必有魔消也。修者持世而明魔,欲出六玄之數,至無極。

群書【釋譯】魔性和神性來自同一個地方,就是無極世界,魔性消失的地方也在無極世界。但是在六玄世界,魔性一定是旺於神性的(因為六玄世界說到底還是物質的),七玄世界魔性是消亡的。所以,修行者在世間磨練,要明白魔性的道理,要了解它,還要利用它修行。但要想升華到七玄無極世界,就要不斷消除魔性。

風之光注:

神與魔,此二者,同出而異名。

另外,在六玄世界,必然有些地方,是魔旺的地方,魔性一定旺於神性?不一定的,具體得看情況,當然,魔性比神性高的時候,占多數。

另外,魔如果改邪歸正,一般稱之為,靈!

無極界的人,那叫,神靈!

陽在上為神,陰在下為靈。

陰在上為魔,陽在下為X。(這個X代表的是,君子、火、懷才不遇種種之類的,大家想一下,自己如果正直而被壓迫是什麽身份,就知道了,由於找不到一個很好的詞匯來描述,所以用X表示。)

神靈者,萬物之所歸。

無極界並不是所有人都是神,還有一部分是,靈。

卑己從神是為靈,以惡欺善是為魔。

並不是所有人都喜歡高高在上的,有很多人會想,我跟著神混就可以了嘛,我幹嘛要那麽努力修煉呢。

這種人,在無極界就是,靈。

效法的是,坤卦。

乾為神,坤為靈。

乾德為健,坤德為順。

說白了就是,要麽你自己奮發上進,要麽,你跟著那種奮發上進的人混,聽他的話,別人帶你上進。

那有沒有比神靈還高的呢?

沒有。

神,就是最高的了,神和靈不是平級關係,而是上下關係。

神,就是太極,頂端。

用陰陽表示為陽。

用三才表示為天。

用四象表示為老陽。

用五行表示為火。

用先天八卦表示為乾。

用後天八卦表示為離。

 

 

【原文】世有物,非吾得,吾心欲,欲得,此為魔。吾爭吾取吾得,此為為之數限也。

群書【釋譯】世上有些東西,是我得不到的,但我心裏非常想要,欲念很重,這就是魔性。為了欲念去爭取,最終得到了,這其實也是定數,積極的定數。

風之光注:

比如,某些男人或者女人,明明家裏有,卻偏要找外麵的花草,這個就是魔性,明明知道會給自己和家庭帶來不好的影響,還是要去做,這個就叫,魔。

 

【原文】君不明,得得不得,不得而得得,終為魔性。

群書【釋譯】有些欲念努力了也達不到,有些欲念不知怎麽就實現了,而欲望得到滿足和得不到滿足都是痛苦。如果不明白這些道理,終將被魔性所吞噬。

 

【原文】欲重而害,變吾之數,改元之期,不及,不論,不環也。至道之魔如是,至極之魔亦如是也,君不可斛,莫能出矣。

群書【釋譯】欲念重了就成為禍害,會改變命運最初的設定,還會侵害元神,讓命運不及從前、難以論斷,甚至元神不能在六玄生生滅滅。要成道、去無極,都要麵對這樣的魔性。如果無法衡量它,就沒有辦法脫離這個魔性的物質世界。

風之光注:

如果魔性高到一定程度,神性衰弱到一定程度,那麽元神就會自我毀滅,當然,這是一個非常小概率的事件,不過,也並不是沒有。

 

【原文】數以之期,換吾之數,世之數,普而消之,可齊也。取之為物,用之為物,必有所齊也,終還人之道。還吾之道,存世之道,始為明心,環之道也。

群書【釋譯】看著魔性發展,知道它的度量。世間的事,能消則消,能平則平衡,以平和之道為人做事,也不錯。取魔性為物,用物渡人,還人之神道,更是好事。

 

【原文】魔與心避,退神之期也。識魔者,必識魔為所用,吾所用,通天地之氣,何魔矣否!

群書【釋譯】魔性來源於自我的逃避與改變,是違反自然之道的東西。但真正認識魔性的人,必然可以利用魔性來修持轉化,濟世渡人。我用魔性來通達天地之氣,這時候,魔又何在呢。所以魔性並不存在好與壞,在於個人修持罷了。

風之光注:

神性比魔性高,就自然可以化魔為靈,魔性是好是壞,取決於神性的高低,神比魔低,那麽,魔就是魔,就是壞事,如果神比魔高,那麽魔就是靈,就是好事。

魔性就像一隻老虎,你要比他強,鎮得住他,他就是你的坐騎,鎮不住他,他就吃了你。

天地萬物各有所歸,最終,魔就是在下的,神就是在上的,知曉天命,魔就是靈,神才是真神。合稱,神靈。

神性好生,魔性好殺,故,陽貴陰賤,天之理也。

另外,不要以為在尊位就一定是好,在卑位就一定是壞,不是這麽回事,神與魔都在合適的位置,這才是最好的。

神在上,魔在下,各得其位,就像火在天,水在地,彼此可以相安無事,日月星辰得以普照萬物,江河湖海得以滋養萬物。

反過來,火在地,那就是火,水在天,那就是雨,火向上,雨向下,一碰撞,衝突,水和火,就都沒了。

故而地上的火和天上的雨,都是短暫的存在。

而日月星辰,江河湖海可以做到永恒!

天地萬物,都在自己合適的位置,這才是最好的。

陽在上,陰在下。

火在上,水在下,土在中,木在內,金在外。

以上就叫,正位!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