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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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生效後電視台依然大規模違法亂紀

(2023-01-06 00:47:03) 下一個

禁令生效後電視台依然大規模違法亂紀

                        2006年8月2日

何必

雖然豐胸減肥等五類電視購物節目都被叫停,消費者還可以撥打電話86091111舉報,但是各種打著擦邊球的類似廣告依然如此泛濫,……(略。)

記者在建議觀點裏寫道:(略。)

7月下旬,國家廣電總局和國家工商局聯合發布政令,要求從8月1日起,所有電視台都不得播放那五類電視購物廣告。

這種政令的出台與生效在社會上引起了不小的反響。

原本,電視在當下的媒體競爭中就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由於電視媒體介乎於最傳統的紙質介質和新興的網絡媒體之間而顯得不倫不類,中國電視走近千家萬戶還是在1980年代,相比起紙質媒體來說要晚了約半個世紀。而電視節目由於其傳播的廣泛性、收看的免費性,使得電視媒體由於開放性和非排他性,從紙質媒體的讀者當中轉瞬間奪去了大部分受眾,再加上電視信號覆蓋的區域開闊性、信息的即時性等等特質,讓從編輯環節開始就逐步落後於電視製作、並在排版、校對、印刷以及依靠人工投遞方式發行的紙質媒體愈發相形見絀,電視逐漸形成了自己的強勢傳播地位。

與電視機進入家庭同時伴生的,是中國大舉改革開放的浪潮的甚囂塵上。公共媒體也從單純的意識形態傳聲筒的屬性演變為既當婊子又立牌坊的雙重角色,既要保持政治正確,又要在市場競爭中獲取越多越好的份額,一時間,媒體收入表演中以央視黃金時段廣告招標成為最大的亮點,凸顯出電視在爭奪出賣權方麵的稱王稱霸。

而中國市場經濟的進程,是在政府角色轉換過程中進行的。後者的全部變化,就是權力無限大而責任無限小的趨近曆程,由此,中國的市場經濟就形成了一個舉世罕見甚至聞所未聞的怪胎,多少肮髒齷齪血肉橫飛的勾當假市場名義而行,市場體係的規則蕩然無存,權力對於市場的幹預卻日甚一日。政府在這個過程中對市場建設沒有助益,卻在越來越大的範圍裏攫取著市場化的成果,並不遺餘力地將公權力市場化,借著打破計劃經濟的理由放棄政府責任。

於是人們看到了嚴重的二律背反,政府與市場成為尖銳對立但卻又珠聯璧合的一對怨家,原本無法融合的兩個體係卻在與時俱進當中非常中國特色地狼狽為奸了。

在此過程中,作為官方宣傳重要工具的各級電視台當然會反射出這種矛盾和尷尬的局部,並且在幾乎所有上星衛視頻道中午夜節目裏都是形形色色的充滿女色和肉體的各類豐胸減肥等方麵的廣告。

通看這類廣告,從其內容方麵看,都與現行《廣告法》的規定相抵觸。但違法廣告被各地電視台競相播出,這也算是人類進入現代社會中一個非常奇特的景象了:法律成為可有可無之物,無論中國特色的媒體作為政府宣傳機構而天然肩負著維護政府公信力使命者,還是換個角度將媒體單純看作是市場經濟主體因而必須服從市場規則遵守法律的機構,在目前卻成為首當其衝的違法亂紀者,並通過媒體的傳播效應對全社會起到了視法律如狗屁的示範作用。

在如此情形下,才有了廣電總局和工商總局的政令的出現。

但這種政令本身就很怪異。

不管是法治還是法製,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是社會治理的基礎要義。可現在,全國的電視台都違法亂紀,不能依靠法律而要由政令來禁止,很是荒唐吧?

這種政令高於法律的尷尬局麵,彰顯出中國社會的岌岌可危。

廣電總局出手了,廣播和電視被納入有效射程了,再往下呢?工商總局再聯合新聞出版署收拾紙質媒體,聯合信產部歸置互聯網?如此,還要法律幹什麽?政府全權包辦不就完了嘛。

更耐人尋味的是,該項政令生效之前的幾天裏,全社會都由於該政令的出台密切關注電視台那幾類廣告,發現簡直是像發瘋般地,各地電視台不約而同地大密度播放這些違法廣告;更有趣的是,政令生效的8月1日淩晨,觀眾們驚奇地看到這類廣告在各地電視台依然鋪天蓋地,紙質媒體也發出了對如此匪夷所思景象的驚呼。

當電視台為表率和先鋒的媒體、以及舉國上下都明目張膽地違法亂紀時,當行政主管部門的政令也逐漸失效時,當人們失去任何禁忌之後,最終連法律都可以視若無睹並且任意蹂躪踐踏時,我們能夠對社會的走勢做出什麽樣的基本判斷?

開篇節目中記者介紹的所謂的專家,就是節目中出現過的中消協的律師。麵對此情此景他的說辭固然頗有聲色,說商家組織協會優勝劣汰,這聽起來不錯。可這樣的效果出現必須具有一個前提,那就是社會對於法律的崇敬和畏懼。當規則總由超然物外的力量破壞之際,所有的遊戲都會淪為在叢林法則當中赤裸裸的以強淩弱。如此,隻能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舍此無它。

而且人們卻注意到,中消協專家總是對社會現象指指點點說三道四,就在節目播出的兩天前,中消協自己悄然取消了從2000年3月15日興起的中消協對產品質量的315認證標識。其起因無非是今年3•15期間歐典地板假借德國地板名義欺世盜名被媒體揭露,弄得中消協非常尷尬,收了廠家的錢就頻頻頒發如此認證,在根本不具備中國《認證認可條例》中所規定的認證機構必須取得國家認監委授權的情況下就擅自發布3•15認證。

中消協作為這個國家裏唯一的為消費者權益進行維護的專業組織尚且如此,見錢眼開惟利是圖,與商家共謀欺騙消費者,我們還能指望其他的什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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