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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請劉備吃老婆 到鐵鏈拴妻 有些事可能從來沒變過 文章來源: 海邊的西塞羅 “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野蠻的。” 各位好,本來

(2022-02-07 19:26:57) 下一個

從請劉備吃老婆 到鐵鏈拴妻 有些事可能從來沒變過
文章來源: 海邊的西塞羅 

“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野蠻的。”

各位好,本來昨天說好的,今天想為大家從藝術角度賞析一下北京冬奧會開幕式。

可是文章剛起了個頭,不得不停筆。

我寫不下去。

因為此時此刻,我腦中盤旋的還是那個已經被輿論追問已久的豐縣鐵鏈拴“妻”生八子案。

 

長期看我號的朋友應該知道,我已經為該案寫過兩篇解析了:


 “買妻生子”的盲山式窮愚,是種心靈癌症

 你身邊,有沒有這種“道德返祖病”患者?

說實話,大過年的,確實不想再寫這麽沉重的話題,可是到目前為止此事依然沒有的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最近又是過年,又是冬奧會,有些人可能希望這個事兒就這麽黑不提白不提、由著自媒體這麽鬧活一陣子就完了。

當然,這幾年來,有不少的公共事件,幾乎都是這樣發生的。子彈飛著飛著就沒了,消息傳著傳著就斷了。據說金魚隻有三分鍾的記憶,是否屬實我們並不可知,但當下我們社會的輿論場,很多值得深究的事件熱不過三天,這是肯定的。

當然,具體到豐縣這件事來說,眼下也有一些“後續新聞”,比如進事發村的通路據說已經被挖斷了,比如那位“模範父親”又在網上幫人帶流量,比如那位受害者長子,在以侵犯肖像權為名舉報刪貼,還比如……

“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

這是魯迅在《紀念劉和珍君》裏的話吧。自從中學學了開始,我常常被迫拿出來默念,因為在我們的社會中,你幾乎時時能複習這種感覺。比已經發生的現實更讓人感到“不忍”和憤怒的,是這個社會的那種反應。

德國學者阿多諾說:“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野蠻的。”

 

我想,他的意思並不是說德國人已經喪失了寫詩的權利,而是說當一件過於駭人聽聞的事情出現之後,執筆者們就背負了一種責任:他們需要督促這個社會,這個時代進行一種應有的追問和反思。

如果被追問的答案尚在風中飄,反思因為種種借口沒有進行,這種時候去談其他的事情,是沒有心肝的,是野蠻的。

我並不奢望我們有阿多諾那樣的自覺,但我想,為了豐縣的事件,我至少應該再寫一篇文章,即便大家對這件事已經疲勞了。但這是必要的——關注這件事,追問這件事,至少能讓我們顯得不那樣野蠻。

走,請你去吃個拙荊

豐縣在徐州,而說起徐州,我想起《三國演義》裏現在大家一般都不講的段子:

眾所周知,劉備在從陶謙手裏“義領徐州”以後,很快就被收留的呂布抄了後路。

小沛一戰,劉備大敗虧輸,玄德公幹淨利落的拋下他視為“衣服”的妻兒逃跑,去許昌投奔曹操。

有一天晚上,他投宿在一家獵戶家過夜,戶主是一位“少年”,名叫劉安,見到德高望重的劉備大駕光臨,覺得要好酒好菜招待,至少得有道硬菜吧?

可是兵荒馬亂的年頭,哪有肉吃啊?

於是劉安就把他妻子殺了,做成菜招待劉備。

劉備吃著這菜味兒不對,問這啥肉啊?味道這麽新鮮。

劉安說,這是狼肉。

小說接著說:玄德不疑,乃飽食了一頓,天晚就宿。至曉將去,往後院取馬,忽見一婦人殺於廚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驚問,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

然後玄德公就又發揮傳統藝能——哭。

“不勝傷感,灑淚上馬”再然後拍拍屁股走人了。

 

劉備:啥?我吃人了?還是吃的你老婆?太破費了。

我第一次讀這段書的時候是在初中,記得看完這段以後真的嚇壞了,一晚上都沒睡著覺。心想羅貫中你這老小子不地道啊,寫曆史小說你就寫曆史小說,這裏麵怎麽還摻著恐怖小說的劇情呢?

托爾金寫《指環王》能寫著寫著突然拐到洛夫克拉夫特那個路數上去,給你扯一頓什麽“古神低語”“克蘇魯的召喚”“阿卡姆瘋人院”之類的東西嗎?你這串戲了啊!突然來這一出讀者沒有心理預期啊。嚇到小朋友怎麽辦?

 

但後來再讀,我發現一個問題:羅貫中寫這一段的本意,好像壓根就不是為了嚇人。相反,他好像覺得這事兒雖然有些離奇,但也不是那麽駭人聽聞。就是個很平常的“正能量新聞”。

對,他覺得這就是個很平常的正能量新聞。

那一章回的題目,叫“下邳城曹操鏖兵 白門樓呂布殞命”——你聽聽,無論被做成菜的劉安之妻,還是殺妻待客的劉安,甚至被請吃了人肉的劉備,連上題目的資格都沒有。

這個恐怖故事,在這一章裏,就是這麽一個插曲中的插曲,羅貫中之所以要寫這一段,似乎完全是抱著這樣一種態度:劉備在小沛執政這些日子,政績斐然啊,深孚人望啊!他得民心到什麽程度呢?他落難到獵戶家去投宿,人家居然把老婆殺了來招待他。

這個口氣,好像跟你過年去村裏走親戚,親戚把他家最能下蛋的老母雞,或者耕地最得力的老黃牛,下崽兒最多的老母豬殺了請你吃飯一樣。添在這裏,真沒別的意思,隻為證明劉皇叔有麵子。

那個連名字都沒有的劉安之妻,她作為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她的生命尊嚴在哪裏?她那個丈夫劉安,平素跟她一起過窮苦日子,某一天,一個其實他根本就不認識的“英雄”過來叫門投宿,劉安起手一刀就把她給捅了,隻為了湊一道硬菜?

沒有,劉安這個妻子的心理活動、被殺過程、兩人的夫妻關係,在小說裏一點都沒寫,在羅貫中筆下,劉安殺妻,就像殺自己擁有的一頭豬、一條狗一樣,一咬牙一跺腳,就“慷慨”的殺了。

哦,對了,等劉備走的時候,羅老師還特地安排殺人犯劉安說了一句:“本欲相隨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遠行。”

你看看,同樣是人,同樣是女人,同樣是家人,劉安的雙標就能到這種程度:老母親是需要奉養的,妻子卻是可以殺來待客的。以現代的觀點看,這人莫不是有精神分裂。

但無論是作者羅貫中,還小說裏的劉備,好像隻覺得劉安這樣很“仗義”很“感人”,殺妻招待玄德是忠,老母在不遠行是孝,忠孝兩全。這人在羅貫中看來,也許正能量的沒邊兒了。

證據是劉備逃到許昌後,把這段事兒原原本本的跟曹操一說,曹操也對這人挑大拇哥:

“與曹操相見,具說失沛城、散二弟、陷妻小之事。操亦為之下淚。又說劉安殺妻為食之事,操乃令孫乾以金百兩往賜之。”

言外之意是曹操也覺得這不是個事兒——殺個老婆而已麽,他自己的婆娘,他願殺就殺。殺了請我劉賢弟吃酒,好啊,大大的好!義士,重重有賞!

我估計那年頭要是有個什麽“感動大漢十大人物”之類的,曹操一定會舉薦劉安當選——至少羅貫中會讓他舉薦。

捎帶說一句,這種把老婆當畜生對待,結果反而因為這種禽獸行為,被當成正能量宣傳、還得到獎賞的劇情,好像最近又在哪裏見過……

 

算了,不聯想了。

我對此事唯一的問題,就是《三國演義》裏的這個小沛,也在徐州,跟豐縣還挺近的。那這個劉安的“應急食品”老婆,是不是也是“撿”來的?兩個人當初是不是也是“自願結婚”?後來是不是也瘋了?

你猜羅貫中會不會梗著脖子“辟謠”:肯定是啊!她是自願結婚,自願瘋的,自願被殺了給劉使君下酒的。

我賭他不會。

畢竟,也不是誰都有那麽厚的臉皮的。

呂布戀妻,劉備棄妻,劉安殺妻

正如脂硯齋評《紅樓夢》、金聖歎評《水滸傳》,《三國演義》也有一個經典評版,出自清人毛宗崗父子之手。

那毛宗崗對於劉安殺妻是怎麽說的呢?

跟書裏書外所有人一樣,他也沒覺得這個反人類劇情有什麽不妥。隻是淡淡的加了一行批注:

呂布戀妻,劉備棄妻,劉安殺妻。

但這個批注,細想起來,你會感覺更恐怖。

是的,毛宗崗的眼光是很毒的,在第十九回“下邳城曹操鏖兵 白門樓呂布殞命”這裏,羅貫中確實有意或無意的寫了三種對待男人對待妻子的態度。

劉備仗打輸了,丟下妻兒撒腿就跑,是所謂“劉備棄妻”。

 

劉安見仰慕的“使君”來投,二話不說就宰了自己老婆給偶像下酒,是所謂“劉安殺妻”。

到了本回後麵,又寫曹操來打呂布,呂布知道硬打不過,想聽從陳宮的計謀率軍出城,把仗打到外線去,可臨出門跟他那倆老婆(嚴氏和貂蟬)商量,兩老婆都不同意:

嚴氏說:“君委全城,捐妻子,孤軍遠出,倘一旦有變,妾豈得為將軍之妻乎?……將軍前程萬裏,請勿以妾為念!”

貂蟬則說:“將軍與妾作主,勿輕身自出。”

 

總之都是害怕自己有危險,不想讓他走的意思。

而呂布的回答也特爺們,“吾有方天畫戟、赤兔馬,誰敢近汝!”

 

於是這傻小子就呆在下邳城裏不走,終日與兩個老婆借酒澆愁,再然後就被曹操抓住,殞命白門樓了。

是所謂“呂布戀妻”。

我在想,這三個男人對待妻子的態度,如果放在文藝複興時代的歐洲,甚至再往前一點,放在中世紀凱爾特傳說,或者羅曼史裏,會怎麽排序?

跟現代社會的主流評價,應該是一樣的:

呂布,眷戀並願意保衛妻子,在明知道有對自己來說更好出路的情況下毅然放棄,願與自己所愛的女人(雖然是倆)同死。這有點“騎士精神”的味道,拿來寫成個羅曼史是不錯的。

 

劉備,踐行自己“妻子如衣服”的理念,一遇到危險情況就“裸奔”,這不多說,典型的渣男。

劉安,為了給偶像整個硬菜居然殺妻,這什麽魔鬼行徑?估計這種變態在西方也就能出現在什麽“藍胡子”之類黑暗童話裏。

所以他們一定覺得呂布比劉備好,劉備比劉安強。

可是在咱的《三國演義》裏,你發現評價排序是完全倒過來的:

呂布戀妻舍命,成了被後世嘲笑的小人;

劉備棄妻逃命,成了被小說肯定的英雄;

劉安殺妻待客,反而成了連曹操都要重賞的“義士”?!

 

所以《三國演義》說半天,傳達的價值觀是:劉安比劉備“仗義”,劉備又比呂布“英雄”。

這兩種價值觀給出排序居然完全相反,我想一定有一方在這件事上的三觀,是極端反人類的。

至於究竟是哪一方,大家自己說。

還要在等多久

我在《答讀者:“渣男”越來越多,女孩還敢嫁嗎?》一文中曾經說過,我們古代那些“文學經典”裏男人對理想女性的想象一直都很古怪。理想女人都必須跟白素貞一樣,既有顏有身材,滿足男性的肉欲,又有錢能幹,隨便開個藥店就日進鬥金,養活百無一用的宅男男主;忠貞不二,瘋狂倒貼,對老公百依百順;危難時刻還戰鬥力爆表,水漫一下金山;最好還有個致命把柄,被揪在老公手裏,讓他隨時PUA——你是個妖怪,我娶你是抬舉你了。

 

可是為什麽中國古代男人們從來不想想,這麽有顏有錢、賢惠能幹、百依百順的完美女人,怎麽就平白無故嫁給了窩囊廢許仙了呢?天上的仙女憑什麽非要嫁牛郎、董永呢?難道也靠“撿”嗎?還真是,這類小說裏充滿了各種偷看人家洗一次澡就白撿一仙女的狗血劇情。

可是,你回頭再看《三國演義》這種書,你又會發現白娘子、七仙女、杜十娘們選擇許仙、牛郎、董永好像也是被逼無奈。因為《三國演義》裏對女人的觀念更神奇:作者在尊尊教誨你:女人不是人,女人她就是個物,你不能愛她,不能把她當人看,不能啥事兒都尊重她們的意見,危難時刻丟下妻子自己跑路這是正常的“能屈能伸”。朋友來了舍得殺老婆吃酒,這才是“仗義豪俠”。

而且這種把女人當物來對待的思維,到今天依然有遺留,把女人當做攻略對象研究的PUA在城市裏大行其道,到了農村,就是天價彩禮、買賣婦女。總之討老婆、結婚這種事兒,在很多中國人心目中,好像就是一個買賣,如果買賣做不成,騙或者搶也可以。別說把對方當做一個人來愛,把對方當做一個人來尊重,這事兒在我們這兒還是很稀少的。

唯一的進步可能僅限於,當年“義士”劉安敢公然殺了老婆做菜下酒,豐縣那個“模範父親”董某估計是不敢的。但他“妻子”過得依然是豬狗不如——養一頭豬,你會要求它一窩下八個崽兒,但你不會用鐵鏈拴著它。養一條狗,你會用鐵鏈拴著它,但不會要求它生那麽多孩子。

所以董某那個至今身份未明的妻子,過的是非常標準的豬狗不如的日子。就這樣,卻還有人說我們在“網暴”這個自稱丈夫的人,還有人說我們不了解農村情況,要有耐心,要“同情之理解”,給當地“民俗”留下進步發展的空間和時間……

都幾千年了,就這麽點進步,還要怎麽有耐心?

這兩天我一直在看那本《古老的罪惡》,一邊看一邊感歎其實太陽底下並無新事,這本成於1987年的報告文學,裏麵說的案例已經非常觸目驚心,兩位作者在書中大聲疾呼,要嚴厲打擊猖獗的人口販賣,尤其是買賣婦女的問題。因為人不是奴隸,不應該這樣被物化。

 

可是這個呼籲應該是在當時並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要不然董某那位“妻子”也不會在十多年後被他“撿”到,並有了她之後悲慘的人生。

可是,為什麽我們對那些罪惡熟視無睹呢?可能是因為我們覺得那種事很偶發,離我們很遙遠——拐賣婦女傷害的是女性,我是男人,所以這事兒和我沒關係。拐賣行為多發在農村,我是城裏人,所以我可以不在意。被拐者都有各種不不小心,我平素小心點,不喝陌生人遞來的水,不自己走夜路,更不孤身前往陌生地方就行……

總之就是對自己抖機靈,對別人裝糊塗。

我在之前兩篇文章中反複提過《盲山》,拍攝《盲山》的李楊導演說過一段話,他說“在中國,批判是很難的,因為在我們中國文化裏頭,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糊塗”,無論做官還是普通人,寄來都要寫四個大字,難得糊塗。但不要忘了,你對別人糊塗,別人就也會對你糊塗,最後我們整個社會都會變得一團糊塗……”

 

是的,把人當工具這件事,一旦開了頭,所有群體遲早都會遭殃。劉安能把他老婆殺了當“狼肉”下酒,劉備可以裝糊塗,就當狼肉吃。但隻要吃人的口子一開,社會離魯迅所謂“字裏行間都寫著吃人”的那個狀態,已經不遠了。

如果你允許人是可以被吃的,那遲早有人會想吃你。

如果你縱容人是被鐵鏈拴住的,那鐵鏈已經套到了你身上。

不要問喪鍾為誰而鳴,當喪鍾響起,它就為你而鳴。

兩百年前,美國曾有一位廢奴主義者威廉·加裏森,他在一次演講中說:

“我曾表示支持逐漸廢奴的觀點。我在此表示完全棄絕這種思想,並請上帝、國人、和苦難中的全體奴隸兄弟的原諒,原諒我曾說過如此怯弱、如此不正義、如此荒謬的話。*

我知道許多人反對我的激烈言辭,但我有理由這樣做。真理是無情的,為此我也無情;正義是毫不妥協的,為此我也毫不妥協。在奴隸問題上,我們等的夠久了,我們的國家等的夠久了!*

試想,你看見一間著火的房子,你能發出一個中庸的警報嗎?你能讓丈夫中庸地去救他的妻子嗎?你能讓母親中庸地抱出火海中的孩子嗎?不會!不會!不會!*

問題就是這樣,請不要再勸我采取中庸之道。我是誠肯認真的,我不會再模棱兩可,我不會再妥協,我將寸土不讓,我將追究到底。”*

 

我覺得,今天,我們應該說類似的話:從羅貫中淡淡的寫下劉安殺妻,並讓他被“賜百金”開始,我們對那種慘絕人倫的獸行,容忍的太久了。

在這種原則問題上,請不要再糊塗了,不要再中庸了,不要再“讓子彈飛一會兒”了。

行動起來,關注下去,追問下去。這一次,請讓我們追問到底。

請給她們起碼的尊重

今天的配樂,是94版《三國演義》的插曲《淯水吟》,王健作詞,穀建芬作曲,毛阿敏演唱的。這是劇版三國完全原創的一首曲子。

曹操征張繡,張繡不戰而降,曹操聽說張繡的寡嬸鄒氏美貌,讓其入營陪睡。張繡趁機而反,然後鄒氏咋樣,後文就不提了。正如我文中所說,《三國演義》是本不把女人當人看的小說,被當“美人計”的鄒氏,在《三國演義》小說原文中,就像被當應急食品的劉安之妻一樣,是純而又純的“工具人”,是個不配被寫結局的。喜歡三國的很多中國人,隻關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根本沒興趣看這過程中那些小人物的命運。

 

但感謝94版《三國》的拍攝者們,他們以上世紀80、90年代中國知識分子的那種人文情懷,以女性視角,為這個被一帶而過的可憐人補上了一首歌,站在她的角度,虛構了她當時可能的心境:

我本飄零人,薄命曆苦辛,

離亂得遇君,感君萍水恩。

君愛一時歡,烽煙作良辰,

含淚為君壽,酒痕掩征塵。

燈昏昏,帳深深,

淺淺斟,低低吟。

一霎歡欣,一霎溫馨。

誰解琴中意,誰憐歌中人。

妾為失意女,君是得意臣,

君誌在四海,妾敢望永親。

薄酒豈真醉,君心非我心,

今宵共愉悅,明朝隔遠津。

天下正擾攘,四野多逃奔,

須臾刀兵起,君恩何處尋。

生死在一瞬,榮耀等浮雲,

當君凱旋歸,能憶樽前人?

燈昏昏,帳深深,

君忘情,妾傷神。

一霎歡欣,一霎溫馨,

明日淯水頭,遺韻埋香魂。

無論亂世還是盛世,每一個小人物都有她的尊嚴,

作為小人物,我們不指望“永親”,不指望銘記。我們可以活,可以死,可以被侮辱,可以被損害,可以被鐵鏈拴起,甚至可以被吃掉。

但至少,請給我們的生命一個回音,

不要說著說著就再無交代,不要這樣爛尾。

這是對人之為人,最起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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