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到說華人沒有創新精神,所以中國建設的不好,在美國也混不出個樣子來。慢慢的中國的經濟起來了,海外華人學者也一個個的發展出來了,都有了一些成果,大家在自己專業內的局部自豪感稍微好了一點。但是,絕大多數華人都異口同聲還是說華人隻能做修修補補的工匠,沒有創新精神。很多人喜歡從老孔批到老毛,各種推理,證明華人的文化的創新精神離“世界文明”還差多少世代。
有趣的是,生活中很少見到非東亞裔這麽說:我認識的老印和黑人白人都公認華人學習好,但沒有強調是刷題的“假好”還是“真的好”;而東亞裔特別喜歡說別的東亞裔“雖然成績好,其實是家長push來的,沒有興趣,以後不能創新”。也就是:東亞裔特別是華人最喜歡說創新重要,但是又公認自己的同胞最不能創新。如果這兩麵都對的話,就自相矛盾了:按理說既然家長們都重視“創新”,總應該培養一些吧,怎麽又事實是上大家的孩子(哪怕得了金牌的)多數都沒有創新精神呢?所以說“創新”沒準兒不是什麽客觀東西?本文論述一下“拜創新教”的標簽性本質,和人們對它的歧視性運用。
啥是“創新”呢?它到底是一個科學概念,還是商業概念,還是法律概念呢?鑽木取火,是不是創新呢?這個可能是在大自然觀察到然後模仿的吧?原創性好像不足。。。世界上人類第一個“自己的”發明,大自然沒有,動物不會的,應該可以說是輪子吧。但是是誰發明的呢?大概全世界原始人都獨立的發現了它,所以看上去又沒有那麽偉大了。老外喜歡說“dont invent wheels again”,也就是說大家同時都可能有這個想法,別覺得自己很牛。要定義“偉大的創新”還真不容易。我們這裏從(a)工藝改進,(b)商業運作,(c)理論研究,和(d)法律保護,這四個角度討論。
小時候我們都知道瓦特折騰出蒸汽機,從而引發了工業革命。故事是這麽講的:“瓦特小時候看著開水壺的蒸汽往上冒,把蓋子頂起來了。受到啟發的小瓦特長大了發明了蒸汽機造福人類。”遺憾的是這個故事雖然動人,卻是偽造的。客觀事實是,別人早就有這個想法:法國人帕潘比他早100年就造出來了。但是帕潘是個書呆子,沒想著賺錢,隻是做的玩玩,做出來的機器效率極低,根本不能幹活。(此人後來在貧困中早逝。)有商業頭腦和工程技巧的瓦特改良了活塞工藝——將冷凝設備和氣缸分開,後來他的公司又改進了活塞與氣缸的密合並且設計出雙向氣缸——於是蒸汽機就像抹了印度神油,活塞運動的效率大大提高。這下子,瓦特也就發達了。大家都愛聽有錢人講發跡史,然後我們都知道那個看開水壺改變世界的故事啦。
“大發明家”愛迪生,大概是“拜創新教”的創教教主吧?我們小時候聽了100遍的故事,就是愛迪生試了1000種材料做燈絲,終於做成了電燈。去年拜登同誌揭發他其實不是電燈泡的發明者——按照拜登的說法,是一個非裔發明的。別吃驚哦,這不是第一次有人對愛迪生發明電燈不以為然了:英國人說是他們比愛迪生早80年就造出來了;加拿大人說愛迪生是從他們手裏買的專利。容易理解的是,通電能發光的“idea”肯定是大家都有的。愛迪生如果有貢獻,也就是工藝改進;而且是他雇的員工,而不是他自己做的:把錢砸下去,自然有人做出來。其實愛迪生的公司的工藝還不是核心的:燈泡真正能大麵積賺錢,是抽真空技術進步使得燈絲不會被很快燒斷,選用什麽做燈絲反而不是革命性的進步。那“大發明家”愛迪生發明了啥?製度創新!他發明了科學資本主義,雇傭大量的科研人員給他打工,然後商業化。愛迪生的上千專利就是這樣“剝削”來的。
總結一下上麵兩個例子,我們會發現:著名的“創新案例”其實不是“從無到有”,而是工藝改進。那麽多的工匠做了貢獻,隻有少量商業成功者能壟斷“發明家”的頭銜。華人中的莊小威(冷凍電鏡)和張峰(基因編輯)在各自領域都是最優秀的之一,比最後擊敗他們拿到諾貝爾的人一點都不差;但是拿到諾獎的人被更多人傳頌和膜拜。“創新”其實是商業成功的工匠對自己的冠冕,對其他工匠的獨裁。
瓦特和愛迪生太久遠了,說點現在的吧。比爾蓋茨算是“天才”吧?嗬嗬,現在看看他的發展史中各個當事人的說法,很多以前驚人的事跡(如自己寫的DOS係統)都是以訛傳訛。他大多數早期產品都是買來賣去。其中能實錘的,得到當事各方(包括他自己)確認的“創新”,就剩當年怎麽纏上IBM這個巨擘然後將對方坑了的“商業手段創新”了。後來穀歌和蘋果有樣學樣,推出自己的“首席創新家”,讓他們每天成為輿論的中心,從而推高股票。現在最火的翼龍馬斯克,創新了很多東西?自動駕駛的盈利長期靠碳稅,發射火箭靠NASA的官家訂單(他的朋友在NASA管這個)和俄羅斯的廉價供貨(現在一製裁就露餡了)。其實他的成功還主要還是商業上的。國內的公司,你會發現,越是血汗工廠,越是標榜“創新”:從華為到華大,無一不是沒錢了就嚷嚷下一輪的創新。這裏“創新”看上去不是一個具體的發明,而是抽象的口號:某公司的文化是“創新”,所以CEO昨天放屁了,也是創新。
這幾個現代例子裏麵,“創新”是孕育下一個商業成功的輿論溫床。想辦法讓別人來投資或買單。在整個世界流動性過剩的情況下,誰能拿到剩餘貨幣至關重要;在“fake it until make it”的時代,“創新”是各種忽悠裏麵比較保險,而不容易被馬上抓現行的集資手段。
從銅臭中走出來,看看象牙塔裏麵純理論科學研究吧:愛因斯坦該是“拜創新教”鎮山寶吧。那麽我們分析一下老愛的三大主要貢獻。他對光電效應的波粒二象性的解釋,當然很厲害了,但是不要忘記了他的解釋基於普朗克關係式,而且是靠後來密立根實驗證實的。狹義相對論也很偉大,但是前麵是基於洛倫茲變換,後麵依賴具體實驗如橫向多普勒效應才讓大家接受。廣義相對論呢?說實話我覺得是最沒有原創的一部分,就是用狹義相對論的理念,解釋了一把黎曼幾何。那麽為什麽其他的人都沒有愛因斯坦出名呢?我猜測除了人家1905年一下子寫出這麽多偉大的文章來,有一個原因是他特別善於麵對公眾。大家都記得他跟記者說的什麽是相對論吧:“在火爐旁坐了一分鍾覺得是一小時;在美女旁坐了一小時覺得是一分鍾”。這都啥亂七八糟的啊?相反的,廣義相對論數學理論的奠基人,數學家黎曼同學能在沒有直觀應用的情況下,比愛因斯坦早50年,在微分幾何框架下“靠想象”搞出抽象的黎曼幾何,還真的很厲害。但是此人不善於像愛因斯坦那樣能演講,大夥(包括他的老師高斯)聽了他的報告聽不懂,覺得黎曼幾何是胡說八道,壓著不讓發表,以至於12年後他死了才被其他人發表。楊振寧學術水平高過霍金無數倍,但是他的粉絲比霍金的少N個數量級:忽悠是一門大學問啊。(詳見我對這兩個人的分析文章。)
所以說,即使在沒工程化和商業炒作的環境下,理論研究的發展,也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就像一根香腸,要切10刀才完成。於是能坐下來思考問題,並且勤奮工作的科研人員前赴後繼,一刀一刀把它給切了。在這個“切香腸”的過程中,每一刀都是必須的。當然,有的人切的那一刀被大家認為重要一點,或者此人更善於跟公眾說話,包裝自己,於是成了婦孺皆知的楷模。但是大家都是科學發展洪流中的一份子,其實沒有誰更偉大。這個世界喜歡英雄,於是搞出一些諸如諾貝爾獎啊,華山論劍啊之類的“評比”。最後中獎的也就是一些幸運兒,他們就像奧運會100米冠軍一樣,比業餘愛好者可能就快一秒。沒有他們,其他人也照樣衝過終點。中國人這一兩百年都在打仗,政治運動,或者各種“為稻粱謀”,沒有時間坐下來好好的想問題。缺的是一個靜下心來想問題的環境,不是所謂“創新文化”。
最後談一下“創新”的法律保護。把“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以書麵文件給定下來作為“知識產權”的,是英國人發明的專利係統。但是這個係統在誕生的第一天,目的就不是為了保護知識產權,而是搶劫別人的商業轉化成果的。直到現在,這個知識產權係統的運行,仍然是法律比科學技術本身更重要。比方說,你辛辛苦苦搞創業,搞科研轉化,從無到有做一個小的公司開始賺錢了,大公司的律師就來敲門了:對不起,你違反了我們的10個專利,要麽打官司讓你傾家蕩產,要麽賣給我們吧。凡是具有壟斷地位的大公司,每年都用這個手段收購N個小公司。這裏的核心是一個“army of lawyers”在那裏等著,而不是人家N年前就想到了你的idea。
綜上所述:人類文明的進步,靠很多東西,包括提出思想,工藝改善,商業運作,和合法搶劫。這裏麵有無數的環節需要各種改進和提升,需要大量的因地製宜的勞動:true insight comes from within。有些人運氣好,成為了成功者。站在這樣有利的位置上,他們搞出一個叫“創新”的概念,並將這玩意兒神聖化。“拜創新教”的好處是根本無需具體定義,就像任何人都可以說:“我比你更熱愛毛主席”,或者“我心裏比你更懂什麽叫民主”一樣,大家可以張開就來:“我的娃比你的更有創新精神,雖然他沒有進MOP”,“我們美國華人的孩子比中國被填鴨的那些孩子更講究興趣,雖然他們不會做題”。於是乎,“創新”成了不容置疑的宗教。善於找各種理由自恨,喜歡給別的華人貼上標簽予以歧視的華人,天然的是這個宗教的信徒。
我有個華人朋友在西部名校工作,今年準備開一個夏令營,給的孩子培養“創新”精神。真是好主意啊,教“創新”比擺地攤賣“成功學”的書好多了。不過這裏麵有個本文初提出的自相矛盾的問題:如果華人都相信華人沒有創新精神,隻是工匠,那麽他們為什麽會相信你能教“創新”呢?當華人們義正詞嚴的指責別的華人不懂創新的時候,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是華人:當每個華人都說其他華人不知道“創新”的時候,其實從華人群體外麵來看,等價於說自己。於是老外也開始鸚鵡學舌,說華人不知道創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