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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凱爾.利滕豪斯槍擊案

(2021-11-22 13:15:05) 下一個

美國威斯康星州持槍殺人案的主犯凱爾.利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被陪審團宣布無罪,當庭被判殺人屬於自衛,獲無罪釋放。報道說3個死傷者都有試圖掏槍或奪槍的意圖,於是凱爾先下手為強,擊斃2人擊傷1人。這3個人是不是真想打死凱爾,已經沒有辦法求得真相,在法律麵前也無關緊要,隻要凱爾覺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脅,先開槍就自然受到法律保護,這就是此案的關鍵法律精神和自洽邏輯。

 

此案的判決在美國引起軒然大波,左右兩派已經吵得不可開交,後繼發展值得關注。但是在海外華人社區幾乎看不到不同的意見,隻有一片歡呼聲,大家一是覺得凱爾有種,先下手為強真漢子;二是美國常識還在,法律有效;三是美國的人民持槍權太重要,有槍真好。

 

事情真像許多人想象的那樣簡單嗎?人民普遍持槍真是好事嗎?首先從凱爾案的傷亡概率上來看,死傷的3個成年人據說都是犯有前科的壞蛋,但是這些惡棍居然無一例外比未成年的凱爾出手慢,這無疑純屬小概率事件。現在回過頭來看,凱爾能夠打倒3人而自己毫發無傷,隻能說是他運氣太好。在當時混亂的情況下,說凱爾九死一生,在鬼門關上溜了出來,應該是毫不為過的。這樣一看,普遍持槍權實在好的說法就有些不太可靠了。

 

再讓我們秉承此案判決的精神和邏輯,把視角轉到那3個倒黴蛋這邊來,就會看到一幅完全不一樣的場景。麵對手拿全自動步槍的凱爾,那3個家夥如果攜帶手槍,他們應該更有理由覺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脅,如果其中任何一個人能夠眼明手快,出槍先將凱爾擊斃,那他應該也是屬於自衛殺人,可以無罪開釋。這樣的場景相信是我們絕大部分人所不願意看到的,但是其發生的概率應該遠遠超過真實的案情。雖然在現實中那3個人心慈手軟,或者說是笨手笨腳,最後落了個2死1傷的結局。

 

美國世界第一強國的頭銜,讓許多人迷信美國的一切,甚至將允許民間持有武器提到捍衛民主權利的高度。其實回顧曆史,在古代社會,全世界任何地方都允許民間持有和攜帶武器。因為那時候人煙稀少,通訊手段和交通工具落後,沒有健全的社會治安體係,許多地方甚至還有野獸出沒,所以再殘暴的政府也沒有辦法禁止民間持有武器自衛。翻翻史記就知道,在中國曆史上對百姓管控最嚴格的秦代,一文不名的韓信還可以若無其人地背著長劍招搖過市,各地的豪強武裝可說更是不勝枚舉,所以民間持武隻是古代社會的慣例,和自由民主沒有任何必然的聯係。

 

至於說到民間持槍可以保衛民主反抗暴政,更是無稽之談。在今天的世界,老百姓的那幾條長短槍,如何能夠抗衡政府的坦克飛機大炮。想想美國1930年撫恤金進軍事件的老兵和1970年肯特州立大學的反戰學生落入仍人宰割的下場,可以清楚地知道,就是在民間持槍合法的美國,政府的武力對民間的武力依然具有壓倒性優勢。所以民間擁有的武器隻能用來進行或者防止平民之間的暴力攻擊,即不能用來對抗政府,也根本無力對抗政府。而一個現代社會如果淪落到需要民間武力來維護社會治安,隻能說是其政府的無能和失職,使得社會淪落回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凱爾案判決先例一開,在人人有槍的社會,當人與人出現爭吵對峙的場麵,出手的先後可就立刻決定了或生或死的天大區別。一旦這樣的社會氛圍成為常態,大家是不是應該天天在家苦練,人人練就西部片中英雄大俠那樣麻利的出槍速度才能存活於世?筆者和大家一樣,內心實在佩服凱爾殺伐果斷的男子漢氣概,絲毫無意替那三個死傷的打砸分子鳴冤叫屈,對庭審結果也沒有異議,隻是覺得美國的持槍文化在曆史上有其合理性,但是在今天的現代社會,實在有著許多無法自洽的悖論,其中的內在邏輯完全經不起推敲。想想人類社會發展到了21世紀,民眾還需要依靠自己持槍維護正義,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在社會整體氛圍和諧,經濟蓬勃發展的時候,全民持槍引起的問題往往不為世人所關注。但是在社會撕裂對立日益嚴重的情況之下,極可能引起一係列惡性循環和不可收拾的後果。2個月前美國德州通過立法,進一步放寬持槍限製,允許二十一歲以上的德州公民,毋須持有執照,也可在公眾場合攜帶手槍。這是社會進步的表現,還是開曆史的倒車,或是在治安惡化情況之下的無奈之舉,相信明眼人都會得出相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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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南半球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全球戰略' 的評論 : 全兄你好,謝謝關注留言。你是第二個叫我不要淌渾水的人了,其實今天出沒在文學城的朋友,又有哪一個不是勇敢淌外國渾水的人?就好比全球戰略這潭渾水,估計比美國槍文化更深更渾吧 :)。說說笑話,相信全兄一定不會見怪。
全球戰略 回複 悄悄話 歡迎南兄專攻冷門旅遊報導,毋淌渾水!你來自中國,自然覺得禁槍“天經地義”。你移民澳洲,可能也支持澳洲政府的禁槍政策。這都沒問題。但在我們美國,你一定要了解,尊重國情:因為造反派是開國元勳,憲法上寫明“若政府不義,群眾造反有理”。三億人中有一億私槍(含我家若幹),哪個政府想要禁槍必定逼迫民反,軍警傷亡無數,鬧得不好國將不國。
Sic~semper~tyrannis 回複 悄悄話 怎麽非把這個事往持槍上扯。那些紅脖子們非常關心第二修正案,所以有些投機者,就總把這個案子往持槍上扯。美國亞裔,或是華人裏,有多少有槍,那麽關心第二修正案?往那個方向上扯,未必明智。這個案子的最大爭議點,是Rittenhouse是否是正當自衛。有關他持槍的兩項起訴,已然被法庭駁回了。至於他是否正當自衛,控方沒有完成對“他非正當自衛”這個命題的證明。“疑罪從無”,所以判他無罪。可是看看事情經過,第一個被打死的,追著Rittenhouse跑,向Rittenhouse投擲了一袋衣服,然後據Rittenhouse說:他試圖搶Rittenhouse的槍。當然唯一能反駁他的人已經死了。後來被Rittenhouse打死打傷的,那個被打死的知道Rittenhouse已經殺人,所以拿滑板砸了他。在那種情況下,幾十秒時間內發生的事情,誰也不知道具體怎麽回事。如果你知道一個人剛殺完人,然後繼續持槍跑,誰知道他還會幹什麽。阻止他傷害更多的人,也應該算一種自衛吧。被Rittenhouse打傷的,是一個唯一有手槍的,還是和上麵一樣,對於一個剛殺完人,然後繼續持槍跑的人,誰知道他還會幹什麽。當然在Rittenhouse的角度來看,在那種情況下,他認為自己在自衛適合也說得過去。歸根到底,在那幾分鍾內,幾乎所有參與者都不知道事情是怎麽回事,這就是戰爭的迷霧(the fog of war)。判Rittenhouse無罪,在法律上說得過去。誰要把他捧成英雄,無非是一種機會主義者罷了。不過試想一下,如果被打死打傷的不是那三人,而是這三人把Rittenhouse打死,按照上麵的邏輯,至少第二和第三人,一樣也會被判無罪的。這要是那樣,不知這些支持Rittenhouse的人,又會怎麽說。
PrimeryColor 回複 悄悄話 近來有幾起中國人被害,如果有槍,就可以是另一種結果。
PrimeryColor 回複 悄悄話 不要杞人憂天。 休斯頓人人有槍,犯罪率沒有高於芝加哥吧。因為壞人怕槍,就跑到藍州去了。在大陸,如果人人有槍,官員就不敢枉法,老板有不敢拖欠工資,農民也不會認命農村戶籍, 好處多多。
ProfessionalEngineer 回複 悄悄話 作者說,民眾擁槍不是解決犯罪問題的法寶。這是自設偽命題然後加以反駁。誰也沒傻到認為擁槍能消除犯罪。可是不擁槍隻能是犯罪份子更囂張。討論這個話題不能離開美國的社會現實,那就是某種族的高犯罪率、高暴力犯罪率。您如果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那咱們再討論擁槍權是不是有必要。如果不能解決該種族的暴力犯罪問題,民眾擁槍就是個生活必須。
wangtora 回複 悄悄話 凱爾.利滕豪斯是本來就想去殺幾個人的,3個小毛賊自然膽量和技量都無法匹敵。你如果覺得不是自衛,你讓我用毛賊1的刀捅兩下,毛賊2的滑板砸兩下頭,還是吃毛賊3的手槍1槍?“和平”示威,你帶這些家夥幹嘛呢?
not4any 回複 悄悄話 看來不久的將來,TSA很有可能會允許乘客背著長槍上飛機,這樣做最大的好處就是長槍無須隱藏,沒有非法攜槍的擔憂,最重要的是可以給予潛在的劫機者一種強烈的視覺上的威懾,既可以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也能給予其他的乘客心理上的安全感,又可以彌補機場安檢的漏洞。
ProfessionalEngineer 回複 悄悄話 作者可以質疑美國擁槍權是否合理,但是不應忽視美國的具體國情而拿南半球某國的情況來硬套。您如果在美國內城活動過一個相當時期,享受過某族群的剽悍民風以及他們天之嬌子般的社會地位,相信您會對於美國民眾持槍權之合理性有一個不同的認識。
零不是數 回複 悄悄話 同意全民持槍不是解決犯罪問題的法寶。但在警察不作為,黑槍無法禁的情況下談禁槍,隻能束縛自衛者的手腳。
政府要是有能力禁毒,我就相信它有能力禁槍。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用來說事。
“覺得如果有人認為全民持槍可以解決犯罪問題,那就大錯特錯了”
零不是數 回複 悄悄話 如果那些罪犯事先已經知道他們的目標對象是有槍的,那概率更大的一定是換個目標,去偷沒有武裝的商店。
"如果那些罪犯事先已經知道他們的目標對象是有槍的,那傷亡率更大的一定是平民"
南半球 回複 悄悄話 謝謝諸位網友關注留言,任何認真讀一遍拙文的網友都可以明了,對凱爾一案來說,我即不同情死傷的罪犯,也對庭審結果沒有異議,更有些佩服凱爾出手果斷準確。多年前自駕周遊全美之後,就覺得如果自己住在美國,家裏大概至少會有一長一短兩把槍。

我想要說的是對槍文化的反思,覺得如果有人認為全民持槍可以解決犯罪問題,那就大錯特錯了。看看曆來平民持槍擊退罪犯的成功案例,絕大部分都是打了罪犯一個措手不及,如果那些罪犯事先已經知道他們的目標對象是有槍的,那傷亡率更大的一定是平民。畢竟就像老話說的那樣:隻有千日做賊,哪有千日防賊的?天長日久,總有疏懈的時候,而且在全民持槍的前提下,罪犯出手一定更加凶狠。
chichimao 回複 悄悄話 作者覌奌不當
是否自衛要取決於 那方是威脅方 那方占有法理
凱爾.利滕豪斯無罪,不是他打贏了,也不是誰要誰的命. 而是暴徒在搶刼行暴.法律不保護犯法者. 至於是否防衛過當,那是第二件事
laopika 回複 悄悄話 從費城大叔擊斃劫匪的視頻看,百姓有槍確實可以保護自己,以前看過德州的一位小店老板也是開槍擊退劫匪的視頻,老百姓也是沒有其它辦法保護自己了。
mikecwu 回複 悄悄話 從大家看到是視頻裏來說,Kyle是在被追的時候反擊,是正當防衛。

但我們沒有之前的視頻。Kyle本來是拿槍保衛朋友的車行,他為什麽沒有在車行待著,反而拿槍跑到大街上去?拿槍保衛私人財產當然是應該的。但拿槍上大街,你又不是警察,就不對了。
海澱網友 回複 悄悄話 既然樓主的題目是討論Kyle的自衛案,在討論禁槍中“好人變壞人”的複雜度之前,應該先把案子裏麵的的非法持槍的簡單事實說一下。簡單事實是,這事件裏唯一一個非法持槍的人,就是Grosskreutz,就是那個二頭肌被打飛的Scumbag #3. 他第一有重罪前科在身,不能持槍;第二沒有concealed carry permit,不能帶他的Glock手槍。這些他都當庭承認。至少兩項控罪。非常簡單吧?

想要禁槍,從他那裏禁起。他既然非法持槍,依法讓他坐牢就好了。不依法懲罰這個非法持槍犯,卻討論廣泛在社會上禁槍,舍近求遠,不是很虛偽嗎?說好人十年後可能變壞人,這裏壞人就在眼前。在處理這個重罪犯非法持槍之前,沒有什麽廣泛禁槍好談的。既然檢方不起訴現成的重罪犯Grosskreutz非法持槍,討論十年後好人可能變壞人有什麽意義?

那麽,為什麽檢方如此虛偽,對真正的非法持槍嫌犯網開一麵不去起訴,反倒起訴Kyle非法持槍,最後因為沒有法律依據被法官撤銷控罪?這個問題倒是值得討論。
Californian 回複 悄悄話 美國是世界上人口結構最複雜的大國。各種種族,宗教,和階級矛盾交錯,要徹底融合化解這些問題不容易!擁槍不是解決核心問題的正確方法,但它能抑製強勢方以暴力解決問題的衝動,這也是勤勞和富裕的華人一邊倒支持擁槍的原因。個人認為擁槍被吹成反對政府壓製自由是一種借口,實際上是一個社會族群反對另一個社會族群的手段,但不能用這個政治不正確的理由來合理化擁槍。看看人家以色列,全民普遍擁槍,持槍犯罪率比美國低十倍。可以理解,大部分華人從一個無槍的社會到有槍的國家,首先感到的是持槍帶來的恐懼。
井觀天 回複 悄悄話 我覺得症結是美國對罪犯太軟了。最近看黑手黨的紀錄片。那些著名的黑幫頭子,居然沒有一個被槍斃的。犯罪分子猖獗,民眾就不會放棄槍。
零不是數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BeijingGirl1' 的評論 :
早已如此了。前兩天芝加哥中國城就是如此,兩輛車,七八個人,大白天爭吵,拔槍就射。然後分別從兩個方向離開。
給你一把槍,你也不會一言不合就殺人,是不是?
設想持槍歹徒砸開你家門時,你如何應對?
零不是數 回複 悄悄話 我也讚成禁槍。我還讚成取消監獄,刑法,前提是要禁止犯罪。我讚成取消軍隊,如果世界和平有多好!
BeijingGirl1 回複 悄悄話 美國的禁槍, 就是進行不下去。 想想有一天街上人人都有槍, 一有爭持拔槍就射,真是是太恐怖了。
南半球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維立' 的評論 : 謝謝關注和理解,回答的比我還好 :)
維立 回複 悄悄話 我想樓主的意思並不是說不讓重罪犯擁槍這件事本身做不到,而是這並不是很有用。好人是可以變壞的,一個正常人也有可能情緒衝動。有些mass shooting的作案者以前並沒有犯過罪,不讓重罪犯擁槍並不能避免這些悲劇。

回複 '海澱網友' 的評論 :
維立 回複 悄悄話 寫得非常好。支持樓主!在文學城,這樣觀點的文章不要指望有多少人讚成,但多數人的看法不一定就是對的。文章一開頭就指出,海外華人社區對此事已經有一邊倒的意見,所以我想這些反應也都是樓主預料之中的,
海澱網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南半球' 的評論 : 再次感謝回複。讓重罪犯不能擁槍,為什麽不可操作?
南半球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海澱網友' 的評論 : 當然,從理論上講讓好人擁槍,壞人不可以有槍這話不錯,但是誰來評判這好壞,而且人是時刻在變化著的個體,10年前的好人現在也許變成壞人了,反之亦然。這話說說可以,但在現實社會中是沒法操作的。
海澱網友 回複 悄悄話 》南半球 發表評論於 2021-11-22 19:13:50 回複 '海澱網友' 的評論 : 在大家都持槍的情況之下,更有可能的結果是Kyle被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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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複。Kyle的對方是三個重罪犯,依法不能持槍。我同意不能讓重罪犯持槍。所以根本上,我同意您的意見,不能“大家都持槍”。相信跟帖的大多數也同意。

但是但是但是,如果推而廣之說Kyle也不能持槍,我不同意,相信跟帖的大多數也不同意。因為當時Kyle如果不持槍就有可能被scumbags三個重罪犯打死了。

看了庭審,人命關天。我希望雙方N方大家都活下去可以討論是非對錯;但是如果必須二選一,讓Kyle活,讓性侵兒童犯死,或者是讓性侵兒童犯把Kyle打死,我選讓Kyle活。

所以我至少在一點上同意樓主您:不能讓重罪犯擁槍。Kyle擁槍,需要支持。樓主您同意嗎?
南半球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Californian' 的評論 : 完全同意,在美國現在的具體情況之下,擁槍不失為一個明智的選擇。隻是想說一個全民持槍的社會,不是一個理想的社會,更可能隻是一個無奈的選擇。
南半球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海澱網友' 的評論 : 你說的很對,Kyle一個17歲的純情少年,一人力敵3個窮凶極惡的歹徒,最後是2死1傷,歹徒完敗,這明顯不是大概率事件,不是通常情況下會發生的結果,所以你也稱之謂天意,因為你也知道這樣的結果太稀罕了,在大家都持槍的情況之下,更有可能的結果是Kyle被擊斃。
Californian 回複 悄悄話 個人覺得在考慮美國曆史環境還是用槍比較好。想當初洛杉磯老黑暴亂找韓國人出氣,結果在拿槍的韓國民團那兒踢到鐵板了。這次也一樣。和中國一樣,美國有自己的特色,和別國不太一樣。
海澱網友 回複 悄悄話 讚賞樓主膽量。想支持禁槍,卻拿Kyle Rittenhouse一案來說事。

Kyle一案,是擁槍自衛才活,沒槍會死的標準案例。Kyle因為製止縱火而遭圍攻。Scumbag 1,兒童性侵犯,過來追打Kyle,被Kyle擊斃,第一槍打中JB,天意吧?Scumbag 2,重罪犯,過來追打Kyle,被Kyle擊斃,天意吧?Scumbag 3, 重罪犯,過來用Glock手槍瞄準Kyle腦袋,被Kyle打飛二頭肌,不知道以後還能拿起Glock手槍威脅人不?

此案說明:擁槍不僅可以自衛,還可以順便為民除害。這是支持擁槍的好案例啊。用這個支持擁槍的案例支持禁槍,看不出樓主是怎麽把二者聯係起來的。請樓主不吝指教。
大號螞蟻 回複 悄悄話 瞎扯談。自衛還是攻擊和是否手裏有槍沒有關係。主動被動才是關鍵。要不然你家裏有把菜刀,鄰居也可以燒你家。如果你被是種族主義分子,隔著幾千裏也可以去燒你家。實際上,你和被種族主義分子是鄰居,是一個城市都是有罪的,都是對黑名貴構成威脅的,都是可以燒的。而你膽敢保護自己,家人,朋友,鄰居,社區,就是攻擊革命群眾。神馬玩意。
零不是數 回複 悄悄話 南半球想在美國禁槍?那得要政府和法律有能力禁才行。美國沒有能力禁黑社會罪犯們的槍,隻禁守法公民,自然行不通。

要禁止,先把法律改成凡是涉槍犯罪的,一律死刑立即執行。
playnice 回複 悄悄話 作者還是看看庭審的錄像再發評論。並不是看見人有槍 就可以認為受到了威脅。美國是可以持槍的國家。從不許持槍的地方來的人 可能受了洗腦,對於安全持槍有一種難以說明的不理解,知識缺乏,和恐懼。應該以開放的心態來了解這個問題。
阿樂泰 回複 悄悄話 “澳洲居民並沒有喪失任何個人權利。”
這從何說起。尤其是新冠以來,Common Wealth國家,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大量民眾公知都對自己國家對人權的侵犯表示擔憂,大政府公權力泛濫侵蝕個人權利是全世界的隱患。
南半球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eramid88' 的評論 : 我說的是發達國家中的普遍情況,可不是個例。
meramid88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南半球' 的評論 : 用一些個例而不是邏輯去思維, 結論就沒有意義,我也來個簡單的反麵個例, 厲害國的做法, 就會得出於你不同結論 但是我還是認為個例沒有意義,因為環境,成因 等很多因素不一樣, 不能genralize
南半球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meramid88' 的評論 : 1996年,澳洲塔斯馬尼亞州的亞瑟港發生大屠殺事件,這起槍擊案震驚了澳大利亞,民意崛起需要禁槍。 僅用了12天,澳洲6個州就一致通過了全麵收緊槍支管控的協定。20多年過去了,澳洲居民並沒有喪失任何個人權利。今天絕大部分的發達國家,居民都沒有持槍的權利,但這並不妨礙他們享受世界一流的自由和生活水平。
meramid88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南半球' 的評論 : 請作者說一個不靠槍支也能保護普通民眾自己的方法,靠警察?靠政府?靠一個剝奪了你反抗能力 ,同時政府他自己有殺傷武器 去保護你? 明白了政府是個人的對立麵,這個邏輯,你就應該明白個人持槍權力 對於個人的重要性。
希望和興旺 回複 悄悄話 你說的對,這是“在治安惡化情況之下的無奈之舉”。政府不作為,警察不能作為,這就是公民之無奈之舉。是美國政府的恥辱。
緊衣衛 回複 悄悄話 雖然隻有18 歲,但對於如何持槍、應對突發事件,
Kyle 顯然是 訓練有素的。
南半球 回複 悄悄話 諸位朋友義憤填膺情有可原,但是大部分發言可謂無的放矢。難道沒有看到我寫的清清楚楚:筆者和大家一樣,內心實在佩服凱爾殺伐果斷的男子漢氣概,絲毫無意替那三個死傷的打砸分子鳴冤叫屈,對庭審結果也沒有異議,隻是覺得美國的持槍文化在曆史上有其合理性,但是在今天的現代社會,實在有著許多無法自洽的悖論,其中的內在邏輯完全經不起推敲。想想人類社會發展到了21世紀,民眾還需要依靠自己持槍維護正義,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Fun2018 回複 悄悄話 博主還是多分享旅遊見聞吧,幹嘛蹚這個渾水?這三個人不是倒黴蛋,是前科累累的人,他不去追打別人,別人怎會開槍。第三個在法庭上作證,親口說的,如果不是自己拿手槍瞄準Kyle,Kyle不會開槍打他。
對某一事件做評論,得把事件來龍去脈,前因後果,弄得清清楚楚再評論。評論時可以加入自己的觀點,但是敘述事實時,不能有偏離。
ahhhh 回複 悄悄話 覺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脅,要經得起法官和陪審團的檢驗,要有行動。他掛著把槍,隻要不針對你,你打他就不是正當防衛。這個案子中被打傷的那個,就是用手槍瞄準了他才被打。
正常環境下,警察早就幹預了,不用人人掛槍自保。但是,警察去哪兒啦?誰讓他們避開的?警察撤離形成真空,罪犯猖獗,這時候二修的優越性就體現出來了。
政府要能靠得住,母豬都能上樹。靠自己,就是自己有槍杆子。
海澱網友 回複 悄悄話 "再讓我們秉承此案判決的精神和邏輯,把視角轉到那3個倒黴蛋這邊來,就會看到一幅完全不一樣的場景。麵對手拿全自動步槍的凱爾,那3個家夥如果攜帶手槍,他們應該更有理由覺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脅,如果其中任何一個人能夠眼明手快,出槍先將凱爾擊斃,那他應該也是屬於自衛殺人,可以無罪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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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在,這三個人當時是去追殺Kyle. 那3個家夥如果帶著槍去追殺別人,開槍了,就不能算自衛。如果他們需要保護自己的生命,不要追就是了,不必開槍,對不對?

此案裏三個挨搶的人都是在追Kyle. Kyle當時在逃跑。逃不掉。證據視頻裏看不到他還有別的合情合理的辦法保全自己的生命。所以陪審團裁決他開槍是自衛。

欣賞樓主的換位思考。不幸這個換位,沒能換過來。

另外樓主舉韓信的例子,正好證明禁槍無用。秦朝“收天下之兵,聚之鹹陽,銷鋒鏑,鑄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 就如今日禁槍。結果第一禁不了韓信,第二搞得自己“身死人手,為天下笑”。曆史如此,禁槍無用。
槍迷球迷 回複 悄悄話 樓主說“那3個家夥如果攜帶手槍,他們應該更有理由覺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脅”。

請問樓主,視頻裏哪裏有那三個人受到凱爾的威脅?憑空說胡話啊。

而且第三個被擊中的暴徒手裏確實有槍,而且是非法槍械, 他也後悔沒有向凱爾開槍。
大榮確 回複 悄悄話 這3個人是不是真想打死凱爾,已經沒有辦法求得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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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真相有清晰的現場視頻。自衛就是自衛,無可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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