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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2024.2.11-26)

(2024-02-27 02:50:59) 下一個

想在前麵嘮叨幾句,再貼閱讀筆記

我為什麽要讀聖經?其實在自序裏已經說過,但隨著閱讀的繼續,我腦子裏一直在想這個問題,既然完全不信,為什麽還要這麽認真地讀,我到底想知道什麽?我想知道這個宗教為什麽曆經幾千年仍然存在,仍然生命力旺盛,仍然有這麽多信徒。我想知道人為什麽有宗教需要?雖然在閱讀前麵這幾章時,我已無數次吐槽過神,接下來還會繼續吐槽,用現代普世價值來衡量遠古人的行為與思想,可能不太合適。我也在想,也許是我太執著,太軸、太偏激?我無法理解為什麽有些跟我相同背景的人會如此相信,比如,會相信紅海真的成分開兩半,變為陸地讓以色列人通過,而我隻不過把這當成神話故事來讀;比如,認為世界上一切好的普世價值,哪怕是中國古人的思想,也是上帝的光芒。。。每每這時我就覺得這些人盲目到不可理喻,但麵對這樣活生生的人,我又想,我為什麽老是揪住聖經故事裏的一些不合常理的細節不放呢?我應該舍棄其糟粕,取其精華,追求那種聖潔、完美的宗教精神。。。我不要盲目地信仰,我要理智地取舍。。。

但是,什麽是那種聖潔、完美的宗教精神?繼續尋找吧,在《民數記》中暫時還沒有感受到,巴蘭之死、以色列人搶奪別人的家園,燒殺擄掠,無惡不作,摩西親自下令殺死所有婦女男孩,隻留下處女;眼中刺、腰間針,上帝親口要求他們殺人。而現代的虔信者一直說上帝的仁慈。我隻看到上帝對異族人的凶殘,雖然這些民族人應該也是亞當夏娃的後裔(如果我們生活在聖經中),而上帝不隻對異族人凶殘,對以色列人也毫不留情,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對於敢於反對他,敢於起來造反的人,可是毫不含糊地裂開大地吞沒他們,直接送到地獄。甚至對他最忠心耿耿的摩西、亞倫也是毫不留情,隻因人民要水喝時,沒有強調他的榮光,顯示出對他的不信任,便罰他們不得進迦南。而上帝說話不算數,出耳反耳也是沒說的了(第14章、第22章)。。

打住,打住,不能再寫下去了,這些是寫不盡的,而我要放開這些想法,尋找聖潔的宗教精神。

這本書原名為Bemidbar,意為曠野,是開篇第一個字,但是中文譯名沒有取第一個字,而是按全書內容取名為《民數記》(和合本)、《戶籍記》(思高本),一望即知本書內容,其實隻有第1、2及26章涉及到以色列民族人口統計等戶籍內容。這在律法五書中是最特別的,唯有它如此取名。

此書記載的時間從出埃及後第二年二月二日起到第四十年十一月一日止之間,內容涉及三個方麵,一是從西奈山到約旦河的曠野旅行,征戰;一是人數統計,一是各種法度,且主要是針對女性的法度,如斷定是否不貞的方法、發誓、繼承權、婚姻法。

有人說《民數記》體例很淩亂,也確實,這本書裏麵什麽都有,有人口統計、有法律條例、有祭祀規定、有首領名單、有征戰、有行程。。。在這一章,最值得記錄的是人民的反抗,雖然被鎮壓,沒有統治何來反抗?這一章裏第一次出現了酒,祭祀用的酒。

上編 西乃山下起程的準備(1-10)

第一章  調查戶口The First Census of Israel

12個支派一共603550人。這12個支派,實際上是11個支派,利未這一支沒有算進來,他們是祭司一族,永遠是神職人員,原因見利3:12。但是將雅各這一支分成了兩支,一個兒子一支,所以還是12個支派。

利未人的職務:(民1:50-51 53

管理會幕和其中一切器皿,並一切附屬物。搬運會幕和其中一切器皿,在會幕中服務,住在會幕的四周。會幕要遷移時,他們拆卸;會幕要搭紮時,他們張搭;他們應在會幕四周紮營,應負責看守會幕免得以色列子民會眾觸犯天怒。

第二章 安營的秩序The Order of Encampment and Marching

 

第三章 利未人的數目和職務

亞倫的兒子The Sons of Aaron

四個:納達布、阿彼胡、厄肋阿匝爾和依塔瑪爾(Nadab, Abihu, Eleazar, and Ithama)。長子和次子因獻凡火,被上帝燒死了。剩下老三、老四,當祭司。

《古代經注》此一章中認為,以色列人的等級製度中,祭司高於利未人,利未人高於以色列人。

利未人的職務The Duties of the Levites

利3:12-13:

我由以色列子民中揀選了利未人,以代替以色列子民中一切頭胎的長子,所以利未人應歸於我, 因為凡首生的,都是我的;自我在埃及國擊殺了一切首生之日起,凡以色列首生的,無論是人或是獸,都應祝聖歸我,屬於我。

那麽摩西的兒子們算利未人嗎?他們的母親,摩西的妻子,似乎不是以色列人。見出埃及記2:21-22及18:3-4。

從此章看來,摩西的地位似乎並不及亞倫?或者說,摩西的身份特殊,獨立於祭司之外,單純的領袖。

利未人一共22000人。

長子贖回The Redemption of the Firstborn

以色列12支派(不含利未人)中,一月大以上的頭胎男子一共有22273人。

上帝規定,利未人應屬於我:我是上主。至於那超過利未的人數目,應該贖回。22273-22000=273

一人值5個協刻耳(shekel)。而一協刻耳合20革辣(gerah)。

摩西一共向以民收了1365協刻耳,並將這錢交給了亞倫父子。

第四章 肋未人的職務 The Kohathites

刻哈特子孫(the Kohathites):管理至聖之物(4:4);不要使刻哈特族的一支由肋未人中消滅;(4:18)

革爾雄家族( the Gershonites):服役和搬運

默辣黎家族(the Merarites):也是搬運,似乎與革爾雄家族沒有太大區別。這裏也可見此書寫得有些雜亂、沒有條理。

大司祭亞倫的兒子老三厄肋阿匝爾的任務是:管理燈油、香料、日獻的素祭和為傅禮用的油,並照管全會幕與其中所有的聖物和器具。

大司祭亞倫的兒子老四依塔瑪爾指揮默辣黎家族,對會幕應盡的各種職務。

藍色的布、紫色的布有何不同意義

藍色象征天空和天堂,紫色象征人間的王國。那朱紅色呢?

人口統計

第三章統計的是一月以上的男性,第四章統計的是三十到五十歲的壯年服役男子。

第五章 除汙與賠償的法令

不潔的人Unclean Persons

麻風病人、discharge(淋病)?沾染過屍體的人

懺悔與賠償Confession and Restitution

做了不義之事,要懺悔和賠償。這個規則本是好意,給人以改正的機會。但是,可惜給後世的人用壞了,很多人做了不義之事後,隻要懺悔了,就覺得沒事了,下次還接著幹,反正可以懺悔、可以賠償嘛。

5:10 每人所奉獻的聖物,應歸自己;

這一條跟以前不同,還可以歸自己?記一筆。

不忠的妻子的試驗方法 Concerning an Unfaithful Wife

這是極其可怕的一條。我不免想到,古時候,有多少可憐的猶太女人受到冤枉,如果她並未與人通奸,而隻是體質虛弱,喝了摻雜塵土的水而流產,怎麽辦?就此背上惡名,她會懷疑上帝嗎?一定會的。另外,而如果真的與人通奸,卻沒有流產,結果會怎麽樣?她也會懷疑上帝,上帝這麽好欺騙嗎?到底有沒有上帝,她會不敬神的吧。

另外,與女人通奸的男人呢?怎麽處置的?此處沒提。

英文聖經明明寫的是:her womb shall discharge, her uterus drop,而中文聖經(思高、和合)都譯為:她的肚腹必腫脹,大腿必萎縮。

真不知這是怎麽譯的?

第六章 關於獻身的規定

The Nazirites 歸主的意思 (拿細耳,納齊爾)

我發現聖經,舊約吧,很討厭、很害怕死人,認為死人是不潔的。這也應該是人對於死亡的恐懼所導致的,神有必要厭惡屍體嗎?天堂、人間、地獄,於神有什麽區別,死人、活人,於神又有什麽區別?

耶穌,是拿撒勒人Narareth,這兩個字不知有何聯係?

the vow of a Nazirite 修行的誓言

祝福的經文 The Priestly Benediction

拿細耳人的頭發有什麽喻意

意味著:節製的生活,克製雜念,對上帝真誠的愛

後來有兩個著名的拿細耳人,一是參孫,一是撒母耳。

第七章 各支派領袖的獻儀Offerings of the Leaders

7:87 為作全燔祭的一切牲畜,計有公牛犢十二頭,公綿羊十二隻,一歲的公羔羊十二隻,還有同獻的素祭;此外尚有公山羊十二隻,為作贖罪祭;

7:88 為作和平祭的一切牲畜,計有公牛犢二十四頭,公綿羊六十隻,公山羊六十隻,一歲的公羔羊六十隻:以上是在傅油祝聖祭壇後,為祝聖祭壇所獻的供物。

【我】贖罪祭、和平祭的祭肉是祭司是可以吃的,但是最多隻能吃兩天,第三天還有剩的,必須扔掉,因為,公牛二十四頭,公山羊六十隻,一歲的公羔羊六十隻,而祭司隻有兩三人,這得浪費多少食物!

《民數記》7:89:上帝在哪裏?在約櫃的贖罪蓋上,兩革魯賓之間。

當梅瑟進入會幕為同上主說話時,他聽見從約櫃的贖罪蓋上,兩革魯賓間,有與他說話的聲音:是上主在與他說話。

 

第八章(26)

安放燈台的燈盞

肋未人受祝聖:利未人從25到50歲,這段寶貴年華要在會幕服役。

利未人要潔淨自己,剃去全身毛發。兩點要注意:1. 毛發象征著肉體私欲雜念,必須拋棄。“利未“的意思就是”蒙主揀選“

 

第九章(23)

在西乃舉行踰越節

雲柱

第十章

製造銀號

從10:11開始,流落曠野(10:11-21:35)

由西乃山起程

這一章裏,摩西的嶽父又叫回Reul這個名字了,我記得他已經回去了的,怎麽又在這裏了?

第十一章

人民沿途抱怨要吃肉

 選立七十長老

11:33 肉還在他們的牙齒間,尚未嚼爛,上主就對人民發怒了,以極嚴重的災禍打擊了人民。

看不懂這一條,上帝一貫的出耳反耳,喜怒無常。

 

第十二章

梅瑟的卓越地位不容質疑,哪怕他的姐姐也不行,她得了麻風病,在營外住了一個星期才允許回來。

 

第十三章

偵察客納罕地

偵探的報告

13:30 加肋布使百姓在梅瑟前鎮靜說:「我們盡管上去,必要占領那地方。我們必能戰勝。」

請注意,加肋布是猶大支派的,猶大支派本來是12支派中很有勢力很強大的一支,可能在新約中被也叫猶大的加略人給毀了。

 

第十四章

人民群起反抗The People Rebel

摩西為民眾求情Moses Intercedes for the People

摩西以什麽來打動上帝,讓上帝改變主意呢?不過是上帝的麵子!埃及人等外邦人會說你上主許諾帶以色列人進應許地,因沒有成功就在曠野裏將他們全殺了。神啊,你不能這麽做,不能讓外邦人這麽說你,你必須帶以色列人進應許地,以顯示你說話算話啊。

【14:24 惟有我的仆人加肋布,因懷有另一種精神,全心服從我,我必引他進入他去過的地方,他的後裔必占有那地方為產業。】

為什麽此處隻提加肋布Caleb ,不提約書亞呢?我感覺後者更重要啊。

人民遭受顯罰An Attempted Invasion is Repulsed

在14:20中,上主剛答應不懲罰以色列人,到14:29中就馬上翻臉了。而且,上帝真狠啊,

【你們必倒斃在這曠野中;你們的子女要在曠野漂流四十年受你們背信之罰,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中爛盡。你們偵探那地方的日子,共計四十天,一天算一年,你們應受四十年的罪罰,叫你們知道我放棄你們是什麽一回事。】(民14:32-34)

人民一時衝動進攻,但失敗了

【當摩西把這話告訴全體以民,人們非常憂悶(the people mourned greatly)。】(14:39)

人們是受脅迫的人們嗎?當初他們確實是受埃及人奴役,但是現在,就好像出了狼窩又入虎口,因為他們受到上帝的種種束縛與脅迫,你們要這樣這樣。。。(種種束縛),否則就會如何如何(種種懲罰),都是恐怖的東西。

人民能怎麽辦,他們害怕之下就豁出去了,既然神讓我們去,我們就去吧。偏偏摩西說,此時不能去,因為上主不與你們同在。。。

失敗了,就是上主不在,如果成功了,那一定是上主的功勞。話怎麽說都行。

第十五章

這一章規定的獻祭都是到達應許之後的獻祭

與祭祀同獻的素祭

初熟祭和贖罪祭

犯安息日的罪罰:死刑。大家用石頭把他砸死

衣邊應帶繸頭

 

第十六章 Korah, Dathan, and Abiram 造反作亂並受罰

隻要有統治,就會有反抗,有反抗,就會有鎮壓。

這三人造反的原因是什麽呢?

【“You have gone too far! All the congregation are holy, every one of them, and the Lord is among them. So why then do you exalt yourselves above the assembly of the Lord?” 】(16:3)

如果轉換成直白的話就是:大家都是平等的,都是聖的,為什麽你們(摩西和亞倫)要高於其他人?

請記住,據專家考證,這法律五書基本出於摩西之手,那麽就不難理解後麵的內容了,上帝當然是站在他這一邊的。但實際上,這段的內容正反應出奧威爾《動物莊園》裏的一種思想:所有動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動物更平等。

16:11【其實你和你的同黨所共謀反抗的是上主;至於亞郎,他算什麽,你們竟抱怨他﹖」】

摩西巧妙地將上帝拉進來,讓上帝來幹掉他們。

第十七章

人民再起騷動

上帝的血腥鎮壓,人民表示不滿【次日,以色列子民全會眾抱怨梅瑟和亞郎說:「正是你們害死了上主的人民」。】(17:6)

亞倫站在人民中間,焚香行贖罪禮,使得災禍(plague)止住,但即使這樣,仍死了14700人。

The Budding of Aaron’s Rod

【誰的棍杖開花,誰就是我所選擇的人;這樣,我就平息了以色列子民在我麵前抱怨你們的怨言。】

 

第十八章

肋未人的任務和權利

凡以色列子民祝聖於我的;

火祭中所剩餘的至聖之物都屬於你;

凡他們獻於我的素祭,或贖罪祭,或贖過祭的祭品;

最好的油、酒和五榖,作初熟之物獻給上主的;

凡他們地中的一切出產,作初熟之物獻給上主的;

凡以色列中照禁物法所獻之物;

凡動物中應獻於上主的開胎的首生者,不論是人是獸,都屬於你;但你應叫人贖回首生的人,和首生的不潔之獸。

第十九章

製取潔水

第二十章 米利暗、亞倫之死,老百姓要喝水

這一章死了兩人,都是摩西的至親

姐姐米利暗死了,死在加低思,也就埋葬在那裏。

亞倫也死了,死在何耳山上

梅瑟擊石出水。這個故事很重要,據上帝說,因為他們懷疑上帝,沒有在民眾中豎立上帝的威望,因上懲罰他們不得進入迦南地。

後來的神學家大格利高裏說,上帝的懲罰何其嚴厲。可不是嗎,大家也許都像我一樣在心裏嘀咕吧。

厄東(以東人)不願借道。注:以東人是以掃的後代。

亞倫之死, 以民舉哀三十天。這個三十很有意思。因為聖經中40是個常見數字,但此處卻用的是30。

第二十一章

【Then Israel made a vow to the Lord and said, “If you will indeed give this people into our hands, then we will utterly destroy their towns.” 3 The Lord listened to the voice of Israel】

【以色列人於是向上主許願說:“你若將這人民交在我手內,我必將他們的城毀滅。”上主遂聽了以色列人的請求,】(21:2-3)

不知為什麽,總覺得這話沒有理由,總覺得他們是在搶奪別人的土地,別人住得好好的,以色列人要來搶奪,且殺光所有人。實在不是義舉。

梅瑟豎立銅蛇 The Bronze Serpent (21:6-9

疑問:上帝讓他做一條火蛇,摩西做的是一條銅色,這兩樣一樣嗎?

查英文聖經,此處上帝並沒有說火蛇,隻是說做一個有毒的蛇,把它懸掛起來。摩西就做了一條銅蛇。但是中文聖經為什麽要說是火蛇呢?原來,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的原文是燃燒的蛇,故中文將其譯為火蛇,而實際上,燃燒的蛇,意思是有毒的蛇,咬人後,人的皮膚起泡腫脹,如同被火燒過。

注:古代近東地區有一種流行的說法,人若受有毒的動物或植物所傷,隻需注視該動物或該植物,就能被醫治或預防。這叫做sympathetic magic 或 homeopathic magic。例如,古埃及人經常佩戴蛇形飾物以防蛇咬。看來,這些以色列人行的還是埃及那一套啊。

通往摩阿布的旅程The Journey to Moab

不知這是一本什麽書?the Book of the Wars of the Lord

征服阿摩黎人King Sihon Defeated

阿摩黎人的君王息紅 (King Sihon of the Amorites)

這些土地在約旦河以東,以色列人認為上帝的應許之地在約旦河以西,所以這些地方還不是他們的目的地

征服巴商人King Og Defeated

巴商國國王敖格King Og of Bashan

總結這些征服就是:燒殺搶劫,不留一個活口。(So they killed him, his sons, and all his people, until there was no survivor left; and they took possession of his land)當時的人可能打戰都這麽做,所以白紙黑字寫下來絲毫不覺得有何不妥,現在我讀來隻覺刺目。

 

下編在約但河東的遭遇(22-36)

第二十二章

摩阿布王邀請巴郎 Balak Summons Balaam to Curse Israel

這一節有個有趣的典故,巴蘭的驢。從22-25章都是講巴蘭詛咒(讚美)以色列人的故事。

這一句比喻很好,“This horde will now lick up all that is around us, as an ox licks up the grass of the field.” “現在這些人要吞並我們四周的一切,有如牛吃盡田間的青草。” (22:4)

形容以色列人人多:they have spread over the face of the earth。

22:9 【God came to Balaam and said, “Who are these men with you?”】

我又想挑刺了,神還不知道這是什麽人,還要問?當然,可以解釋為一種寫法。

唉,這個國家怎麽會不滅亡!,這位君主拚命求教的人正是虔信上帝的人,巴蘭怎麽會幫他呢?找錯對象了啊!

巴蘭、驢和天使 Balaam, the Donkey, and the Angel

22:20  That night God came to Balaam and said to him, “If the men have come to summon you, get up and go with them; 

22:21 So Balaam got up in the morning

22:22 God’s anger was kindled because he was going。。。

這位上帝這是第三次出耳反耳了。前兩次,一次在路上要殺摩西,一次是已答應摩西不殺人,轉眼就殺人。這次明明是他讓巴蘭走的,可巴蘭一走,他就生氣了,好像一個女人一樣口是心非。

這是一頭什麽樣的神驢啊,有詛咒能力的巴蘭看不到天使,(後來上帝開了他的天眼,他才能看到天使),但這頭驢子能看到,之前也未見有寫上帝開了驢子的眼。

關於巴蘭,多說兩句。

巴蘭是米甸人,異族人,但他聽上帝的指令,摩押人第一次找到他時,就是明確表示他唯上帝的馬首是瞻,第二次摩押人來找他,他同樣拒絕了,並說多少錢也不能夠讓他說上帝沒有讓他說的話。是上帝指令他去的。但是《古代經注》裏,安波羅修說他貪婪,大格利高裏認為他驕傲,說什麽:靈魂因驕傲而脫離自我,借著肉體所受的病痛,靈魂才會記起它受製於什麽。我想這純粹是胡說八道,睜眼說瞎話,為了給後麵發生的事做鋪墊,先汙名化他。

巴蘭的命運將會在第31章中交待。

第二十三章

聖經分兩章寫了巴蘭的四次祝福以色列Balaam’s four Oracles

Oracle: 神喻

巴蘭說:Let me die the death of the upright, and let my end be like his!”  (23:10)

惟願我的死有如義人的死,我的結局相似他的結局。(思高本)

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和合本)

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願我的後裔如他們的後裔一般。 (古代經注)

第一次he went to a bare height.

第二次So he (Balak)took him (巴蘭) to the field of Zophim, to the top of Pisgah.

第二十四章

第三次 So Balak took Balaam to the top of Peor, which overlooks the wasteland.。。but set his face toward the wilderness. Balaam looked up and saw Israel camping tribe by tribe。

第四次是預言了各個民族的興亡

第四次預言中: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24:17)

曆來的神學家皆興奮地認為這是基督的預表,早在巴蘭,這個異族占卜師就預言了基督將要誕生,今後東方三博士要循著這顆星去尋找基督。

第二十五章

祭祀邪神受罰 Worship of Baal of Peor

以色列人本來順風順水,每場戰都贏了,這時卻又跟Moab的人攪在一起,還崇拜他們的神Baal, 這麽嫉妒小氣的上帝能不氣嗎,但是他生氣,要懲罰的是當頭的,而不是屁民,這還挺好。他要求摩西把十二支派的頭領釘死在太陽下的木樁上。

Phinehas son of Eleazar, son of Aaron the priest 當眾殺了一男一女,男的是以色列人,女的是米德揚人,另死了二萬四千人,上帝的怒火止住了。

上帝的怒火必用人血才能澆滅。

Phinehas son of Eleazar, son of Aaron the priest, 亞倫的孫子,這人今後還要出現。

而且上帝把這件事歸罪於巴蘭。不明白。

第二十六章

再次登記人口,

統計標準:二十歲以上,可以作戰的人。

這是上一次登記的人已在曠野全部死亡後的下一代人了。

摩西的統計方法與上一次有不同,上一次清點時,他先清點自由婦女所生的支派,再點使女生的支派。而這一次,他沒有再這樣區分。他先清點利亞生的五個兒子所形成的支派,接著點的是迦得和亞設支派,他們是使女生的兒子,然後再點自由婦女拉結生的三個兒子,其中他先清點了約瑟的兒子。。。

總之,一共601730人 (上次603550,少了1820人)。這次清點,利未人的數量增加,其他支派的人數減少。可能是因為戰爭的緣故?實際隻少了1820人,相對於六十萬之眾,可以忽略不計了。

26:58-61: 利未人,摩西和亞倫的族譜,參見《出埃及記》第六章。

第二十七章 以色列的繼承法和約書亞成為摩西的接班人

繼承法 - 西羅非哈的女兒們 (The Daughters of Zelophehad

這一支追流溯源,是約瑟的長子Manasseh的後人,當時雅各不祝福他,非要祝福約瑟的第二個兒子以法蓮,導致Manasseh後繼無人,到了第五代西羅非哈死於曠野後就隻有女兒了。

Joseph,Manasseh,Machir,Gilead,Hepher,Zelophehad

以色列人因此事製定了繼承法:一個人死了,若沒有兒子,你們應將他的產業轉讓給他的女兒;如果連女兒也沒有,應將他的產業分給他的兄弟們。如果連一個兄弟也沒有,應將他的產業分給他父親的兄弟們。如果他的父親也沒有兄弟,應將他的產業分給他家族中與他最近的親屬。

約書亞被指定為摩西的接班人 Joshua Appointed Moses’ Successor

由於在Zin曠野中,老百姓鬧著要喝水,摩西亞倫遂請問上帝怎麽辦。(見《民數記》第二十章,又《出埃及記》第十五章中有“苦水變甜”的故事。

上帝生氣了,一直記恨在心,這時對摩西說:You did not show my holiness before their eyes at the waters.

所以,不管摩西曆經幾多辛苦,他懲罰摩西有生之年不得進入迦南,不得進入流奶與蜜之地,而且,摩西還恭敬地請他指定接班人,毫無怨言,做臣下的,做奴才的,就應該是這樣。

第二十八章 祭祀與慶節

以前的人認真執行祭祀的每一個環節,把這當作道德完美的表現。他們認為,行為要達到完美的境地,靈魂先必須克服各種憂慮和肉體的誘惑,克服享樂主義等等,亦即,反之,如果行為完美的話,就意味著靈魂已克服了上述種種。。。

第一次出現了酒

我覺得這一章中,第一次出現了酒, Its drink offering shall be one-fourth of a hin for each lamb; in the sanctuary you shall pour out a drink offering of strong drink to the Lord. 此外,為每隻公羔羊,應奠上四分之一「辛」的酒:這是在聖所內向上主獻的醇酒祭。

每天例常的祭

安息日的祭

月初獻的祭

除酵節獻的祭

七七節獻的祭

第二十九章 新年獻的祭

贖罪日獻的祭

住棚節獻的祭

這最後住棚節的祭,我大致數了一下,一共八天,要殺公牛犢71隻,一歲的公山羊105隻,綿羊我就沒有數了,其他節日,甚至每天都要殺牛宰羊,祭司們吃得過來嗎?

第三十章 關於女人發誓的法律(女人的誓願受限)

女人發的誓Vows Made by Women

在家受父親限製,出嫁受丈夫限製。跟中國一樣,不同文化生出相同的社會規範,有什麽話好說呢?

第三十一章 與米德揚/米甸人開戰(War against Midian)巴蘭之死

上帝讓摩西帶兵攻打Midian人,摩西毫不猶豫地執行,他忘了當初在埃及殺了人逃難到這裏,是這個地方的人收留了他,這個地方的祭司還把女兒嫁給了他,他應該把這裏當成他的半個故鄉,但是,他像個木頭人,機械地執行命令,全無一絲半點的感情。更有甚者,後來對於頭領們隻殺了米甸的男人,沒有殺婦女還感到憤怒,他下令把已婚婦女和一切男孩全殺了。(民數記31:17)

31:8 聖經中輕描淡寫地說: They killed the kings of Midian: Evi, Rekem, Zur, Hur, and Reba, the five kings of Midian, in addition to others who were slain by them; and they also killed Balaam son of Beor with the sword.

不過,後麵還是解釋了一下原因,但讓人覺得突兀,是巴蘭讓以色列人與米甸女人亂搞的?怎麽在第二十四章裏並沒有說,有種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感覺。

Anyway, 雖然巴蘭曾經聽命於上帝祝福以色列人,並高唱“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還是被以色列人無情地殺掉了,或者說被上帝無情地殺掉了,並且扣上一個屎盆子,讓你死有餘辜。

從戰場上回來後,如何處置俘虜:除了處女,老弱病殘婦孺一律殺掉。如何潔淨自己:能過火的過火,不能過火的,過水。

分戰利品:一半歸參加打點的士兵,一半歸全體會眾。其實都是燒殺搶劫其他無辜民族的,而聖經居然這麽堂而皇之地寫下來,而經過這麽長時間的流傳,時間濾掉了其中的殘忍與不義,隻剩下了神聖。可歎。時間真是無情物。真是勝者為王,曆史是勝利者的書寫啊。

利未人從分給會眾的那一半中支取五十分之一。

第三十二章 兩個半支派留在了約旦河以東

Reuben and Gad這兩個支派,外加約瑟兒子Manasseh的後裔的半個支派留在約旦河以東,因為他們的牛羊很多,而這一塊地方適合放牧。

他們保證壯年男子會繼續一道跨過約旦河作戰,繼續為以色列人搶奪土地。

第三十三章 以色列人出埃及直到迦南地的路線

出埃及後所走的路線: 一共42站,如下圖。圖中將這條路線分成四段,按時間順序為綠、紅、藍、褐。

過約旦河前的指示:抓鬮分地與財產(第26章52-56也說過);一定要殺盡或趕走那裏的居民,否則,如何待他們就如何待你們。

眼中刺,腰間針 (barbs in your eyes and thorns in your sides)

But if you do not drive out the inhabitants of the land from before you, then those whom you let remain shall be as barbs in your eyes and thorns in your sides

上帝真狠。以色列人真狠!

第三十四章 迦南地的邊界

各支派的首領負責分地

第三十五章 分給利未的人城邑以及庇護城

分給利未人的城邑一共48座

庇護城:6座,以約旦河為界,東西各3座

所謂庇護城:本來,根據“以牙還牙,以眼還牙”的摩西十誡的規定,殺人者償命,使人流血者他必流血,血債血償。但是,如果是誤殺,那麽他可以到庇護城裏躲藏,等候審判,被殺者的親屬不得追到庇護城裏殺他,隻能在城外等候。直到大祭司去世,誤殺者才能得釋,返回故裏。如果這人在大祭司死亡之前貿然跑到城外,被殺者的親屬可以殺他。

無倫誰殺人,或審判殺人犯,隻憑一個證人作證是不夠的,必須有幾個證人證明。

殺人,是死罪,不能用錢贖買自己的命。

血,可以贖罪,但是,血也能讓流血的地汙穢,所以必須用流那殺人犯的血,才能再次讓這地變得潔淨。

第三十六章 有繼承權的女人的婚姻

一句話,為了保證以色列人各自承受自己祖宗的產業,換言之,為了讓十二支派的產業不變,有繼承權的女人不得外嫁到其他支派,隻能在各自所屬的支派內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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